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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法院重拳治“老赖 ” 3人自动履行义务

来源:大众网   作者:高玉清   2015-07-23 16:57:00

关键词: 胶州;老赖;重拳;法院

  大众网青岛7月23日讯记者 高玉清 通讯员 郝李)今年以来,胶州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适用“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力度,目前共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拒执犯罪线索 33条。其中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7起,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起。迫于刑事责任压力,3名被执行人自动履行义务,执结标的额 50余万元。
  被执行人李某与某农资公司买卖合同案,法院经审理判决李某给付欠款7万余元,李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案件立案执行。进入执行阶段后,李某并未履行法律义务,玩起失踪,并且通过假离婚转移个人财产,将财产全部转移至其妻子名下,恶意逃避还款义务。鉴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义务,涉嫌拒执罪,法院果断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后李某因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取保候审。此时李某终于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将应当履行的款项全部缴纳。
  被执行人仇某坐拥“宝马”、豪宅,却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玩起了人间蒸发。仇某是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判决生效后,仇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并刻意规避法律责任,在被法院依法查封房产、车辆后仍然气焰嚣张,对法院的一系列强制措施置若罔闻。因仇某的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属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犯罪行为,胶州法院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迫于刑事责任压力,仇某主动到法院缴纳案款,案件执结。
  依据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青岛市人民检察院、青岛市公安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严肃查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胶州市人民法院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市委政法委的主持和协调下,明确公安、检察、法院三家机关在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过程中应负的责任,建立了公检法沟通衔接的机制,形成执行合力。
  胶州市人民法院将打击拒执罪和目前正在开展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抓紧对相关执行案件进行排查,分类采取措施。对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妨害公务罪,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罪等犯罪的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于妨碍执行行为虽不构成犯罪,但需要对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进行司法拘留惩戒的,及时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其中行为人逃匿的,由公安机关协助查找、控制。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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