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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岛新建小区供暖按"表"计费 今年冬季起实施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赵玉勋   2015-07-23 08:53:00

关键词: 计费 计量供热 新建小区 供暖 供热企业

  早报讯 记者从青西新区城建局了解到,新区发布《黄岛区关于做好新建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工作的通知》,对计费、安装、维护和退费等多环节进行规范,以推动节能减排,规范供热计量采暖。

  据青西新区城建局供热办负责人介绍,计量供热实行面积封顶,即用户全天正常供热收取的费用与传统的面积供热方式计费相等,但如果用户有节约意识根据生活情况进行控制,用多少热交多少费,实际费用通常会比面积计费低。“根据近几年计量供热的实际情况来看,虽然每户居民的用量各有不同,但是一年平均下来每户大约节省费用200多元。”该负责人介绍。

  “原来存在具备计量供热条件,但开通供热却没有按照计量供热执行的情况,新规定执行后,这种情况将不允许存在。”该负责人说,已经开通供热且收缴热计量装置专项费用的居民小区,东区供热企业应于2016年6月底全部完成安装,西区供热企业应于2017年6月底全部完成安装;新增居民小区,按照开通供热和按表收费同步的原则,应自竣工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全部完成安装。(记者 赵玉勋 通讯员 高鹏)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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