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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检验检疫部门提示:8类货物严禁海淘入境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作者:王瑜   2015-07-17 09:28:00

关键词: 青岛日报 检验检疫 货物 检验结果 品牌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 漂洋过海直购的奶粉没有中文标识,国外“品牌”化妆品真假难辨……跨境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兴业态,给消费者带来了极大便利。但近期接连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也对跨境电商安全风险监管提出了考验。山东及青岛检验检疫部门近日发布警示:商家和消费者切不可盲目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活动。

   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规定,以下八类货物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规定的禁止进境物;

   ——未获得检验检疫准入的动植物源性食品;

   ——列入《危险化学品名录》《剧毒化学品目录》《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名录》和《中国严格限制进出口的有毒化学品目录》的商品;

   ——除生物制品以外的微生物、人体组织、生物制品、血液及其制品等特殊物品;

   ——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核生化等涉恐及放射性等产品;

   ——废旧物品;

   ——以国际快递或邮寄方式进境的电商商品,还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要求;

   ——法律法规禁止进境的其他产品和国家质检总局公告禁止进境的产品。

   检验检疫提醒,广大电商企业一定要了解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清晰所承担的质量安全主体责任,避免因盲目经营造成损失。

   据介绍,跨境电商目前有保税备货、直购两种方式。整批入境、集中存放、电商经营企业按订单向国内个人消费者销售的消费品,属于国家实施质量安全许可管理或列入法检目录的产品,按重点监管类进行现场核查,实施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质量安全监管,可采信第三方检验结果。对于禁止和重点监管类以外产品,按一般监管类监管,采取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实施事后监管。对风险度低的进境产品,实施快速验放。

   目前全国有42个城市为跨境电商试点城市,青岛名列其中。2014年我国跨境电商交易额达到3.75万亿元,同比增长39%;海外直邮市场交易额达到1290亿元,增速达60%,预计2015年将达到2478亿元。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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