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环保会战一月揪出184 起违法行为 罚款413万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5-05-05 09:38:00

关键词: 环保;违法行为;罚款
  大众网青岛5月5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孙俊杰 蓝刚)记者从青岛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期一个月的"环保执法大会战"行动落下帷幕,四月份,全市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84 起,立案处罚金额413万元,并会同公安部门联合查处4起涉嫌环境犯罪的案件。
  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464家次 立案处罚413万元
  青岛市环保局自4月1日起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环保执法大会战"行动,对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重点环境污染问题,采取全员行动、突击检查、夜间节假日检查、查封扣押和约谈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恶意违法排污案件。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已构成犯罪的,完善证据,及时移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统计显示,四月份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72人次,检查各类排污企业2464家次,查处纠正各类环境违法行为184 起,立案处罚金额413万元。
  在青岛市环保局公布的8起典型违法案例中记者看到,青岛弘信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修理被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青岛圆宝亚麻有限公司因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超标,被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青岛烟青玛钢厂则因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棉纱油手套、废机油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被罚。
  会同公安查处4起涉嫌环境犯罪案 首次使用环保查封权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个月来,青岛市环保局开展了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废水、涉重金属和环境隐患源专项检查,会同公安联合办案,对4家涉嫌环境犯罪的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
  其中,青岛布林特机械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进行金属表面处理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酸生产污水进入污水调节池后,未经处理通过潜水泵和软管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目前,该案件已向司法部门进行移交。
  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因该公司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向司法部门进行了移交。
  另外,在此次环保执法大会战中,青岛市环保局首次采用查封权,对10家违法橡胶厂强制断电,并对排污设备进行了查封。
  执法检查推动废气项目治理 黑烟车有奖举报查实20件
  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重拳出击,先后独立开展4次集中突击检查行动,3次夜间集中检查,组织各大队在全市实施集中检查行动4次,交叉检查2次。开展12次专项执法检查,对今年计划实施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和限期治理项目进行了重点检查督察,推动企业完成了22个项目的治理。
  组织经信、工商、质监部门开展油品和油气污染防治设施专项检查行动,全市共检查油气污染防治设施391家,限期整改4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2家加油站立案调查。
  开展车辆停放地监督检查,共检查169家有车单位,检查车辆2588辆,处罚车辆17辆。
  开展黑烟车有奖举报活动,本月共受理黑烟车投诉举报83件,其中有奖举报46件,查实20件,发放奖金2000元。
  附 环保执法人员查处的典型案例:
  1.青岛弘信源动力设备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环保审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处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轨道交通设备制造修理。执法人员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予以行政处罚。
  2.青岛布林特机械有限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进行金属表面处理作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含酸生产污水进入污水调节池后,未经处理通过潜水泵和软管直接排入城市污水管网。已向司法部门进行案件移交。
  3.青岛金天阳发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污水未进入污水处理设施,经集水池通过暗管直接排放到园区管网,经对排放的污水取样监测,水污染物浓度排放超标,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6万元。
  4.青岛圆宝亚麻有限公司排放的废水中污染物浓度超标,执法人员对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进行立案查处。
  5.青岛烟青玛钢厂擅自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含油棉纱油手套、废机油危险废物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经营活动。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企业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
  6.青岛田中园食品有限公司冷冻面条生产项目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成,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并处罚款3万元。
  7.水山机械(青岛)有限公司、青岛阿尔斯通铁路设备有限公司涉嫌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各处以罚款1万元。
  8. 青岛齐星铁塔有限公司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案。该公司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废酸)。环保部门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同时,因该公司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已向司法部门进行了移交。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刘宇昕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