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中心城区车位五年增三倍 近期建40处停车场
来源:青岛早报 2015-04-28 10:20:00
青岛发布四区停车规划 将新建40处停车场
早报讯 记者昨天从市规划局获悉,《青岛市中心城区停车场专项规划》出炉。根据规划内容,市内四区近期可能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约40处,提供停车泊位约1.3万个。规划2020年我市路内路外停车泊位数量增加到185.4万个。
规划范围为市内六区
对于规划的出炉,市规划局表示,随着城市化、机动化的快速发展,我市“停车难”问题日益突出,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及广大市民普遍关注的问题。规划编制单位对中心城区约590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停车资源进行了普查,对各类停车位、实际停车数进行了实地调查,形成了现状停车资源调查分析研究专题报告,并对规划范围内的公共停车场进行了选址规划,形成了规划成果。
本次停车场规划的范围为市内六区,面积为1408平方公里。由于停车问题突出的区域主要分布在城市建设相对密集区,因此主要针对这些区域进行了重点研究,包括市南、市北、李沧、黄岛、崂山中心区及城阳中心区,面积约590平方公里。规划年限为2011年—2020年,近期到2015年。
减少路内停车比例
规划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了系统梳理,结合停车需求预测,对重要交通枢纽点和旅游停车场以及各行政区的停车场进行了规划,个别停车供需矛盾突出区域还可结合轨道交通建设、道路地下空间开发、公共空间综合开发等方式规划建设公共停车场。
停车场规划原则是停车泊位的供应量应与城市路网交通容量、片区出入口交通容量相适应,充分发挥停车泊位供应在调控城市土地利用、道路交通发展等方面的作用,进行系统协调、供需统筹。
根据不同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和停车特点,在停车场规划时采取差别化供给原则。对于城市中心区、商圈等现状道路交通压力大,小汽车出行比例高的区域的弹性停车需求,采取“限制供给”的策略,优化停车资源配置。对于城市外围地区和城市新区采取“平衡供给”策略,保证这些区域停车供需平衡。
坚持配建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鼓励新建建筑捆绑建设公共泊位。配建车位始终是城市停车供应的主体,鼓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泊位对外开放。通过错时使用、信息发布等形式,提高停车位利用效率。
城市中心区用地紧张,宜采用立体车库和地下车库,外围区、新城和大型综合客运枢纽宜采用地下和平面车库。鼓励停车场建设与建筑物配建联合开发。最大限度地减少路内停车比例,特别是城市中心区和重要商业中心。
近期建40处停车场
规划对于重要交通枢纽点和旅游停车场提出明确内容,青岛市的旅游景点主要分布在西起栈桥东至崂山的前海一线上,栈桥、海底世界、第一海水浴场、八大关、五四广场等是游客来青的必到之处。考虑青岛市旅游景点分布,本次前海一线停车场规划了水晶宫、汇泉广场等约25处为旅游季节旅游车辆服务的停车场,可提供约700个大巴停车位,1万个小汽车停车位。在重要交通枢纽点、重要的地铁换乘站等共规划16处公共停车场,提供停车泊位5000个。
规划2020年我市路内路外停车泊位数量增加到185.4万个,其中配建停车位由41.8万个增加到约177.5万个,公共停车位由0.6万个增加到约8.5万个。其中市南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增加1.6万个,市北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增加2.1万个,李沧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增加1.2万个,崂山中心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增加0.6万个,城阳中心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增加0.6万个,黄岛区社会公共停车泊位增加1.8万个。
通过对我市现有停车资源的全面梳理,结合现状实际情况,认为市内四区近期可能建设的公共停车场约40处,提供停车泊位约1.3万个。其中市南区近期可建设停车场12处,增加停车泊位4500个;市北区近期可建设停车场18处,增加停车泊位4700个;李沧区近期3-5年内可以建设停车场5处,增加停车泊位1400个;崂山区近期3-5年内可以建设地下停车场5处,增加停车泊位2800个。(记者 王磊江)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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