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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暂不下调 新政须再等

来源:大众网   作者:丁一珈 宋佳   2015-04-24 17:21:00

关键词: 青岛;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新政

  大众网青岛4月23日讯记者 丁一珈 见习记者 宋佳)4月23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成员、副主任于建国做客网络问政,针对市民关心的“330新政“中提及的居民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20%,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降至30%,岛城却尚未执行的问题做出了解答。他回复称,由于资金使用率已达95.34%,远高于行业85%的要求,加之缺少与银行或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和融通机制,为了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续发展,故而暂不调整。
  于建国副主任回复称,上月底人民银行等部门下发《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提出了要求,同时也指出各地要按照“因地施策,分类指导”的原则做好各项工作。由于近几年我市公积金贷款业务受理量大幅增长,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压力不断加大。截至2014年底,资金使用率已达95.34%,远高于行业85%的要求。政策的调整要充分考虑当地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情况。
  此外,目前仍缺少与银行或其他城市公积金中心之间的资金余缺调剂和融通机制,在资金形势严峻的情况下,为了保持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持续发展,对相关政策调整要极其谨慎,故而暂不调整。
  “由于住房公积金的贷款资金全部来源于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管理首先要保证职工提取公积金需要,其次是职工贷款资金的需求”,于建国副主任回复称,“目前,省住建厅正在着手调研各地公积金贷款业务情况,研究符合我省实际的实施意见。同时,我市已启动了相关政策调研,将根据国家政策的调整、市场的变化以及资金的运行状况,研究制定相关落实措施,报青岛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审议通过后施行。”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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