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事业单位招考4月中旬报名 首次与省同步
来源:青岛日报/青报网 2015-04-01 07:06:00
青岛日报/青报网讯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2015年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即将启动。今年我市将首次与省同步组织、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试。具体招聘简章将于4月10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考试报名时间为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笔试时间为5月23日。
首次与省里同步组织
根据30日市人社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1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事业单位新进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除国家、省、市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 律实行公开招聘。
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我市统一公开招聘工作,首次与省同步组织,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试。纳入我市2015年高层次紧缺人才专业目录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和基层服务人才,经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机关同意,招聘单位可以按照《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试行多元化办法的通知》的有关要求采 取多元化办法组织招聘。
服务基层人员实行定向招聘
根据《通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年龄要求一般按以下标准掌握:初级岗位40周岁以下,中级岗位45周岁以下,高级岗位50周岁以下。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不得设置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 等歧视性条件。
今年,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仍实行定向招聘。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市统一招募的“社区工作者”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3年内(指2011年、2012年、2013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3年续聘的大学生村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定向招聘岗位一般为普通管理岗位或专业条件要求较宽的专业技术岗位。
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
记者了解到,2015年全市统一公开招聘仍实行统一报名、统一笔试、分类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工作和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区市人社局、市直单位将根据核准的招聘简章,于4月10日前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简章须同时在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qdhrss.gov.cn)、区市人社局或市直单位官方网 站同时发布。
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报名网址为(http://rsks.qdhrss.gov.cn)。报名时间:4月16日09:00-4月20日16:00;网上初审时间:4月16日11:00-4月21日16:00;网上缴费时间:4月16日11:00-4月22日16:00。
对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纳入高层次和紧缺专业目录范围的岗位可适当放宽。
笔试采用省统一招聘笔试试卷,根据专业不同分为综合、卫生和教育三大类,各类均考一科。综合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专业基础知识部分按医疗、药学、检验、中医、护理五类分别命题;教育类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时间,综合类为5月23日09:00-11:30,教育类、卫生类为14:00 -16:30。
根据招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答辩、说课(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等方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素质或岗位技能水平及专业知识应用等方面要素。面试由各区市人社局或市直单位负责组织,按照公布的面试方案进行。面试考官一般由7名考官组成,原则上全部外聘,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1名。面试成绩必须经考场监督人员签名确认,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 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根据总成绩,分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未达到面试比例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实行面试前置的,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须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如1个录用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
责任编辑:刘宇昕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