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年将完成3.6万户棚户区改造任务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2015-03-09 14:21:00
我市近日召开了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我市将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1.5万户,完成3.6万户。长沙路、舞阳路、杭鞍高架路二期、大桥接线二期、唐山路等项目前期研究启动。同时,将继续推进生态建设,90条道路增设绿篱,处桥下空间实施绿化。
棚改启动1.5万户完成3.6万户
记者从全市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5年我市将以城建经济发展为核心,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统筹城市棚户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启动城市棚户区改造1.5万户,完成3.6万户棚户区(城中村、主城区危旧房)改造任务,抓好超期未回迁项目。同时将完成农村危房改造3500户。
推进城市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完成福州路打通、大桥接线、环湾大道、长沙路跨铁路桥工程收尾工作,推进太原路东延段、株洲路打通工程,确保新疆路年底通车,力争开工建设唐河路、开平路道路打通工程,研究制订海尔路-银川路立交桥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方案,开展长沙路、舞阳路、杭鞍高架路二期、大桥接线二期、唐山路等项目前期研究。
加大公共停车场建设力度。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合理规划停车设施,重点推进国信体育场等10余处大型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挖掘旧城区停车资源,推广立体停车项目,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
统筹城市污水收集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加快推进李村河污水处理厂、楼山河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组织开展麦岛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方案论证、张村河水质净化厂选址建设等前期工作,改造杭州支路第五泵站。
“蛟龙”号母港国家深海基地收尾移交
推进配套工程建设。完成基础配套设施投资约4亿元,力争开工建设配套学校3所、竣工1所。推进配套工程遗留问题清理。完善地下管线信息化成果。上半年建成运行城市地下管线信息管理系统、三维展示系统和浏览查询系统,实现市南、市北、李沧三区地下管线精确化、可视化管理。指导其他区市全面推进地下管线普查和信息化建设。
统筹调度全市38个重点公共服务项目,高效推动23个直管项目建设,计划新开工市图书馆改扩建工程等11个项目,青岛防震减灾市级示范中心等5个项目竣工,做好“蛟龙”号母港国家深海基地等3个项目收尾移交工作。
集中力量治理环湾流域。按照“区市联动、以区为主,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原则,推进李村河、张村河下游综合整治项目和海泊河流域河道综合整治项目收尾工作,对李村河中游、板桥坊河下游、张村河上游(东陈社区段)进行综合整治,对昌乐河、河西河、大村河上游、楼山河等河道进行截污治理。结合河道整治及污染点源治理,加快完善重点流域截污管网。
跨海大桥接线28处桥下实施绿化
推进浮山综合治理和生态公园建设,打造城市新“绿肺”;采用区建市助模式,对人行道宽度大于3.5米的90条道路增设绿篱,总长13.1万延长米;对胶宁高架桥、杭鞍高架桥、山东路-杭州路沿线、黑龙江路沿线、和跨海大桥接线28处桥下空间实施绿化,协调督促环湾七区市建成环湾绿道34公里。
推动建筑节能全面发展。监督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促进绿色建筑规模化增长;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组织制订配套政策、技术标准,扩展试点范围;开展被动式低能耗建筑区域性示范,推进与德国、加拿大和世界银行在公共建筑节能、木结构建筑、低碳宜居城市领域的技术合作;完成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200万平方米,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三期建设,新增能耗监测公共建筑100栋。
提升建筑废弃物资源化能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突破900万吨,开工建设500万吨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产业园,人工砂使用量保持在50%以上。提高散装水泥整体水平。依法推进城市“禁现”工作,建立现场巡查制度,严查违规行为,预拌砂浆使用量达到100万吨。
建立青岛市传统村落名录
协调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贯彻我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意见,组织实施《青岛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开展城镇化发展监测评价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力争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成本分担机制、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等方面有所突破。
.扎实开展小城镇建设。大力推进小城市试点培育,加强全国重点镇、省级示范镇建设工作;继续抓好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和示范街创建工作,提升小城镇承载能力和品质,加快小城镇供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组织开展传统村落保护与利用研究,制定年度行动计划和项目库,建立青岛市传统村落名录。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开展建设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以新《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重大隐患源评审验收等七项制度,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深基坑、起重机械、大模板等重大事故隐患源管理,推行施工现场视频监控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达标合格率达到100%,杜绝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的施工安全事故,有效防范一般事故的发生。
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 葛均艳
今年为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危房
本报讯(青岛财经日报/青岛财经网记者封满楼)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今年我市将继续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工作,积极改善农村贫困残疾人的居住条件,有效推动残疾人同步实现宜居幸福。今年将为崂山区、城阳区、黄岛区、即墨市、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的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或购买住房。
2015年为全市2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翻建新建、修缮加固或购买住房。其中,平度市43户,即墨、胶州、莱西市各37户,黄岛区40户(含开发区3户),崂山、城阳区各3户。今年危房改造实施对象必须同时具备以下3项条件:持有《残疾人证》(二代证);持有《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优惠证》;家庭无住房或住房老旧危陋。
我市要求,农村贫困残疾人新建住房,每户建筑面积原则上控制在60~ 80平方米。修建后的农村贫困残疾人住房条件基本达到当地中等居住水平。严禁超标准建设。各区市根据任务计划,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具体预算,可增加修建户数,财政补助资金平均每户不得低于1.8万元。随着建材价格、人工等成本的逐年提高,各区市可自行筹集资金,适当增加补助资金。
针对如何确定危房改造实施对象,按照规定,各区市残联组织镇(街)残联按条件要求对拟修建的残疾人住房逐户进行实地察看,初步筛选确定实施对象。镇(街)残联通过张榜、广播、村(居)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将危房修建实施条件以及初步确定的实施对象向群众公示。公示举报电话(80979512),公示时间为5天。我市要求,各区市残联要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规定的条件筛选确定实施对象,优先照顾首次申请危房修建、最困难、最需要的残疾人。若有剩余指标,对已修建或购买五年以上的房屋,经核查确需再次维修的可酌情予以安排。年度下达的任务指标要保质保量完成。
我市明确,青岛市及各区市、镇(街)三级财务收支账目清晰,各种凭证、报表准确完整,严禁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危房修建专项补助资金,自觉接受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往年有结余的危房修建专项补助资金要保证专款专用,用足用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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