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司机受辱骂可报警 乘客开窗跳车将受严罚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2015-03-04 09:45:00
3月2日,交运温馨巴士顺达分公司223路驾驶员柳青青,因拒绝乘客不到站在马路中间上车而受到连续辱骂10多分钟没还嘴,公司为她忍辱确保乘客安全的行为颁发了“委屈奖”。像柳青青碰到的这种“任性乘客“在交运温馨巴士并不是个例,驾驶员们在行车中还遇到过开窗跳车、强行半路下车 、抢夺方向盘、辱骂推搡等不文明甚至是违法现象。据交运集团法务部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任性市民”因为推搡、抢夺方向盘,导致车辆发生安全事故,驾驶员可报警,如果导致严重后果,该乘客将会受到行政拘留,甚至是刑事处罚。
路遇“辱骂族”驾驶员可报警
2月28日,温馨巴士驾驶员柳青青驾驶223路公交车从火车站向刘家下庄方向行驶,在车辆还未到达尚东区车站时,因前面有一辆车阻挡,公交车在马路中间停了下来,这时有一名女乘客跑上前要求提前上车,柳青青向她摆手示意不能开门,指引她到10多米远外的港湾车站等候,这立刻引起了这名女乘客的不满。在车辆正常进入公交车站后,女乘客一上车就恼羞成怒,不顾车内乘客劝阻连续指着柳青青骂了10多分钟。
期间,女乘客根本不听柳青青的解释,后来车上的乘客实在看不下去了,纷纷起来指责她的行为,她才到站悻悻下车。柳青青始终盯紧前方道路,没有与女乘客对骂,“我的车上还有50多名乘客,我的情绪不能受到他的影响,乘客的安全第一。”柳青青返回总站后还是委屈地落了泪。
交运集团法务部介绍说,公交车都有监控设备,如果乘客不听劝阻,一直对公交车驾驶员进行辱骂,影响到驾驶安全,公交车驾驶员可报警。如果引起不良后果,辱骂公交车驾驶员的乘客将会受到法律处罚。
半路下车族、跳窗族会受刑事处罚
2月25日,626路公交车行驶到哈尔滨和抚顺路路口时,公交车在等待红绿灯时,一位男青年等不及车辆到达公交车站,就要求驾驶员开车门下车。驾驶员向男青年解释公交车不到站是不能随意开车门的情况后,男青年不顾劝阻拉开车窗踩着座椅跳出车外扬长而去,男青年在车流滚滚的道路上穿行,看得车上乘客胆战心惊。
交运集团法务部:交运温馨巴士公司驾驶员在驾驶公交车途中,不到公交车站是不能随意开车门上下客。就像上面案例,男青年中途跳下车,万一后面车辆不注意,将男青年刮倒,后果不堪设想。根据《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处罚标准》的规定,随意爬车窗跳车乘客,将会受到50元处罚。而且按照法律规定,因乘车人员跳车引起重大交通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亡的,触犯《刑法》有关规定的,随意跳车乘客会因此受到刑事处罚。
推搡族、抢方向盘族车辆易失控
在交运温馨巴士公司提供的视频里,一辆行驶中的617路公交车上,一位中年女乘客突然从后门走到驾驶员身旁提出半途下车,驾驶员拒绝后耐心向女乘客解释,女乘客大声喝斥驾驶员要求停车开门,在见驾驶员仍然拒绝后,女乘客突然抓住驾驶员手中的方向盘要求下车,这时由于车辆失去控制将要撞向路边大树,幸好驾驶员把紧方向盘,调整好方向,车辆才被重新控制好。这时女乘客也因站立不稳摔倒在车厢地板上,车上乘客被这一幕吓得纷纷指责女乘客的危险行为,危及到全车乘客的生命安全 。看到自己差点酿成大祸,女乘客才乖乖重新回到座位上。
交运集团法务部:这是很严重的危险行为,因一己便利而危害到公共安全 ,也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七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行驶中,不得干扰驾驶,不得将身体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不得跳车。如果因此发生意外,将会受到5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会受到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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