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农合试点 将出台土地抵押贷款贴息政策
来源:青岛晚报 2015-02-08 10:14:00
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日前发布消息,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请示》获国务院原则同意,山东成为全国开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唯一试点省份。记者从市金融办了解到,去年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政策”破题岛城金融改革,老百姓利用手中土地获得利好,2015年有了国家政策的“助推剂”,岛城农村“金改”将打出组合拳。
山东是全国农业第一大省,可农民融资难却是始终困扰山东农业发展的首要难题。目前,中国农业正经历一场土地由分散向集中的流转变革,一大批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应运而生。这些新型农民流转土地、投资现代化农业,首先就会面临融资难题。
据了解,在获批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的同时,山东省已拟定出《山东省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方案》。该方案指出,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信用互助业务试点以促进农民增收、农村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为“三农”提供最直接、最新的金融服务。到2017年年底,力争初步建立起与山东农村经济相适应、运行规范、监管有力、成效明显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框架,促进山东农业经济发展。
按照规定,社员不在合作社存款,可缴纳股本金,可承诺参与信用互助,社员借款时,合作社向合作托管银行发出指令,托管银行根据指令归集资金,并分配资金至贷款社员。也就是说,不设“资金池”,并把资金交银行托管,这是“山东版”农村合作金融的最大特点,可有效避免触碰非法集资等政策红线。
为了规避改革试点的金融风险,山东规定,在互助资金总额方面,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有需要的可适当扩大规模,但不能超过100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的流动性资金需求。其期限以半年以下为主,一般不应超过1年。
实际上,贷款难、贷款贵问题也一直是制约青岛“三农”发展的瓶颈。而作为农民最大财产的承包地,由于产权不明晰、价值未量化等原因,往往得不到银行的认可。为此,去年青岛市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制定了涉农贷款风险补偿办法。并设立风险基金,政府出资30%为不良贷款兜底。
去年,胶州高家庄村合作社利用1000亩土地的经营权,获得了150万元银行贷款,解决了融资难题。据青岛市农委介绍,《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的绿色本子已经成为农民贷款的“绿色通行证”。截至目前,全市已落实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3680万元。
“有了国家政策的支持,2015年将出台土地抵押贷款贴息政策,进一步用财政资金撬动金融资金。 ”青岛市农委副主任张永昌说,今年,我市将针对农村“金改”打出组合拳。 (记者 薛飞)
责任编辑:蒋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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