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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出台低碳发展规划 率先建成全国绿色发展示范区

来源:青报网/青岛日报   作者:林 刚   2014-10-14 07:29:00

关键词: 风电设备 生物质能源 碳汇 低排放 天然气应用

  青岛市低碳发展主要预期指标

   低碳发展是我市转方式、调结构的战略选择。日前出台的《青岛市低碳发展规划》(2014年—2020年)提出,我市将从促进产业升级、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能源清洁化和低碳化、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倡导低碳生活和消费方式、建设碳汇体系等方面着手,全面实现绿色发展、循环发展,建设低碳型宜居幸福城市。

   推进四项低碳试点 构建八大支柱体系

   根据规划,我市将全面推进四项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一是积极推进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国家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青岛港国家低碳港口试点、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示范等国家级低碳试点示范工作。二是推进低碳示范园区建设,将董家口经济区、中德生态园、红岛经济新区、国际生态智慧城、蓝色硅谷核心区等重点园区建设成为国家或省市低碳示范园区,并以示范园区带动引导全市产业园区低碳化转型。三是推进低碳企业试点工作,支持青啤等企业在碳排放核算、低碳产品开发与标识认证、企业低碳型管理等方面开展试点。四是推进低碳城镇和低碳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施市级低碳城镇和低碳社区试点工程,探索低碳城镇和低碳社区建设新模式、新路径。

   同时,我市还将突出构建低碳型城市空间布局体系、低碳技术创新与应用体系、绿色低碳产业体系、低碳能源供应体系、低碳交通运输体、绿色低碳建筑体系、低碳政府和社会消费体系、低碳生态体系等八大低碳支柱体系。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建设紧凑型城市

   我市将把“紧凑型城市”、“土地混合利用”等低碳发展理念融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交通等基础设施规划的编制、实施、动态管理的各个环节,按照“全域统筹、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生态间隔、组团发展”的空间战略,以低碳为导向,合理规划城市功能区,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推动城市结构向多中心、组团式结构转变,打造紧凑型、集约型的城市空间格局。

   推动产业园区空间集聚。按照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要求,遵循区域经济特色化、特色经济产业化、产业经济集约化的发展思路,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产业集聚区和经济功能区,通过规划引领、要素倾斜等措施,引导企业和项目入驻;制定优惠搬迁政策,加快推进老城区“退二进三”,引导老城区企业迁出市区并向相关工业园区集聚,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低碳发展。

   推进产业转型

   打造绿色低碳产业体系

   规划提出,把产业转型升级作为向低碳经济转型的战略重点,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与工业技术改造升级,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的高端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大力发展低碳支撑产业,构建“以传统产业低碳化为主线,现代服务业为主体,高端制造业为支撑,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现代农业为基础,低碳支撑产业为特色”的具有较高低碳竞争力的低碳产业体系。

   今后,我市将大力发展低碳工业,包括发展战略性新兴低碳产业,推动传统产业低碳改造;大力发展低碳服务业,包括发展低碳优势服务业,培育低碳新兴服务业;推进农业低碳化,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不断提高农业土地产出率和综合效益;建设低碳示范产业园区,推动蓝色硅谷核心区、中德生态园、国际生态智慧城、董家口区域、世园生态新区等重点园区的低碳化建设,打造1-2个国家级低碳示范产业园区,重点园区单位产值能耗、电耗和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全国同类园区的先进水平。

   优化能源结构

   建设低碳能源供应体系

   根据该规划,我市将以优化能源结构为核心,提高天然气应用比重,发展可再生能源,降低煤炭、油品等传统能源的使用,提高能源生产和输送效率,全面构筑低碳能源供应体系。到2015年和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比重分别达到3%和8%。

   加大天然气资源引进和应用,到2015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从2010年的1%上升到4%,到2020年进一步上升到10%以上;提高天然气的应用比例。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鼓励太阳能集热系统在工业、公共机构、商业和居民生活领域的大规模应用;加快建设沿海和内陆风能产业带,发展大型风电设备,建设风电项目;加快污水源、海水源与土壤源热能利用;推动生物质能源应用;推动海洋能源示范应用;提高能源生产和输送效率,鼓励能源生产企业探索碳捕集与资源化利用

   推进低碳交通运输试点

   构建低碳交通体系

   规划提出,推进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低碳港口建设试点和可持续及宜居城市青岛示范项目研究,建设高效率、低能耗、清洁化、一体化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15年和2020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10%和18%;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下降23.3%和40%。

   促进清洁能源车船发展,提高车船用能中清洁能源比重,推动道路建设与港航设备节能技术应用。加快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建立以轨道和地面公交为主体,出租车为补充的城市公共客运交通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到2015年,中心城区公共交通出行比例力争达到40%。加快地铁、轻轨、有轨电车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尽快形成轨道交通网络。大力打造城市绿道系统,构建具有青岛特色城市绿道体系,至2015年,绿道里程达到570公里,形成规模效应,吸引居民选择步行、自行车等低碳的非机动车方式出行。

   提高建筑能效

   发展低碳建筑

   根据该规划,我市将全面推行和落实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推进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和节能改造,发展绿色建筑,推广使用新型节能建材和再生建材,推动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建设生态社区。

   今后,我市将严格执行居住建筑节能65%、公共建筑节能50%的强制性标准,研究编制居住建筑节能75%、公共建筑节能65%设计标准和实施细则,启动建筑节能高标准试点示范;推广绿色建筑设计、绿色施工,引导新建建筑向绿色建筑发展,到2015年,新建建筑节能标准达标率达到100%;将节能改造与城中村和旧城改造、城市市容整治、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统筹规划,到2015年,完成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650万平方米。

   推进低碳城镇化

   倡导低碳生活方式

   推进低碳城镇化建设,建设低碳小城镇,创建低碳社区,促进废弃物处置与污水处理低碳化。建设低碳型政府,充分发挥政府在低碳社会建设中的引领、示范和表率作用。在全社会倡导低碳生活方式与消费模式。

   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尽可能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探索符合我市区域特点的绿色低碳新型城镇化发展模式;提倡公务活动低碳出行,鼓励政府公务人员以公共交通或非机动交通等低碳出行方式上下班,严禁超标准、超编制采购公务用车;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形成全民践行低碳的社会氛围和持续推进低碳的长效机制,促进民众日常生活从传统高碳模式向低碳模式转变。

   加强生态保护

   提高森林覆盖率

   规划提出,加强森林资源培育与林业管理,增加森林资源总量,改进森林质量,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持续提高森林覆盖率与固碳能力。加强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加强湿地保护与建设,增强湿地碳汇功能,探索增加海洋碳汇。到2015年和2020年,森林覆盖率分别达到40%和45%。

   实施绿廊、绿山、绿网、绿屏、绿村、绿园、绿城、绿景、绿肺、绿肾等“十绿”工程,重点打造以公园绿地为主的“点”状绿地,以滨水绿地、道路绿地为主的“线”形绿地,以太平山综合公园和浮山生态公园大型生态绿地为主的“面”状绿地,通过“点、线、面”结合,构建“一带、三纵、三横、八组团”的城区绿地科学布局,推广“生态型、节约型、低碳型”园林城市建设,将城市建成“山环、水抱、绿拥、花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滨海宜居城市。

   建立考核制度

   加大财政扶持

   根据规划,我市将对“十二五”及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进行科学分解,建立健全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制度,将考核对象的低碳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各部门社会经济发展的综合评价体系以及干部考核体系,作为各部门达标评价、业绩考核以及各级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下一步,我市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筹备成立青岛市低碳发展专项基金,围绕实现低碳发展目标,逐步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鼓励各级财政加大对低碳发展的资金投入。同时,积极争取低碳领域的国家级低碳试点项目以及上级财政资金支持,加快低碳重点工程实施和能力建设。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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