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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沁苑开发商中冶置业晚交房 违约金一拖再拖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林刚   2014-08-30 11:15:00

关键词: 开发商 中冶 半岛网 文沁苑 全体业主

  开发商比约定的交房时间晚了半年,近9000元的违约金却一拖再拖。8月28日,洛阳路8号文沁苑小区的业主代表向本报反映了此事,对于开发商回复的9月30日将全额支付违约金一事,被“忽悠”了多次的业主不愿相信这一承诺,而对于如果再次违约该怎么办,开发商迟迟没有给出说法,“我们啥时候能拿到这违约金?”对此,业主们有些无奈。

  业主讨说法围住开发商

  28日上午,在位于泉岭路的中商国际大厦楼下广场上,二三十名业主正围住一名负责人模样的男子,其他的业主则坐在大厦门前的台阶上等待。只见众多业主你一句我一句地说着自己的观点,围在中间的男子时不时点头,偶尔也会回应几句 ,旁边停着一辆警车,几名警察正在维持秩序。

  说起这次事情,市民徐女士称,他们是洛阳路8号中冶·文沁苑小区的业主,这次代表着全体业主向开发商青岛中冶华安置业有限公司讨要违约金,被围在中间的那位男子就是开发商处理此事一位姓李的负责人。

  据介绍,目前他们所在的地方是项目开发商的上级公司办公地址,“我们刚从5楼公司的会议室里出来,关于违约金的事情 ,公司方面迟迟没有说法,只能在这里僵持着。”

  交房晚半年未付违约金

  众多业主们所说的违约金,是指他们所在小区的房子因为延期交付所产生的 。记者从业主周女士所拿的一份《青岛市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注意到,位于洛阳路8号的中冶·文沁苑小区的交房时间约定为2013年12月31日前,合同中第12条约定,“甲方(开发商)如未在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期限内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乙方已支付的房价款日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自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的最后交付期限之第二天起算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业主王先生称,原本开发商应该在交房前一个月给业主发函,约定交房日期、如何办理相关手续等,可业主们迟迟没有等到这个消息,一直到了交房日期,房子也没有如期交付。2014年春节过后,业主们曾找过开发商,说过段时间就会发布有关交房日期的相关信息,这样一直等到了2014年6月28日,终于首批房子开始交付,此前交涉过程中,正是这位李姓负责人口头承诺会在交房之日支付违约金,可这钱至今业主们也没有拿到,“半年了,平均每位业主应得的违约金大约9000元,整个小区的总违约金不是一笔小数字。”

  逾期交房给业主带来麻烦

  在6月底、7月初的交钥匙过程中,大部分业主拿到了钥匙,但仍有一部分业主并没有收房,吕女士就是其中一位,“交房那天我去了,我请他们的工作人员出示一下通过验收的相关证件,他们无法提供,我就在签到簿上留言并拒绝收房,到现在他们还说相关证件仍在办理过程中。”吕女士说道。

  在业主与中冶置业李姓负责人交涉的过程中,有业主提出,房子未能如期交付,完全是开发商的责任,这给众多业主带来了很多麻烦,“有的人在外租房子,有的贷款还要还利息,有人急着装修需要用钱,这都是业主的负担,开发商应该有一个明确的处理态度。”还有业主提出,“距离交房时间已经过去了两个月时间,我们也多次来找,你们一直这么推脱,还要一直研究,这让业主们已经失去了信心。”

  开发商承诺九月底支付

  在交涉过程中,这位李姓负责人表示,来之前公司方面已经授权他可以承诺,9月30日对产生的违约金一次性支付。但是这一承诺并不能让业主们满意,“之前已经忽悠了我们好几次了,这样的话还是一张‘空头支票’。”众多业主们纷纷表示,中冶置业应该对不能如期支付违约金进行约定,他们建议如果再次违约,那么应该双倍支付违约金。

  针对业主们的这一要求,李姓负责人表示在请示过上级领导后得到的答复是,“‘青岛公司’没有这个权限,只能再向上一级单位请示”,他现在只能给出“如不能按期支付业主们可采用其他方式维权”的做法。

  对于此事,李姓负责人拒绝接受采访。28日下午1时30分许,记者离开时,业主们与开发商还在针对违约金的事情僵持着。8月29日,记者从其中一位业主处获悉,中冶置业已经同意在9月30日全额支付违约金,如果不能按期支付,最终将支付双倍。 文/图 记者 林刚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李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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