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处高清电子警察"上岗" 19处高清监控投用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4-08-04 14:55:00
本报讯(记者 匡雅慧 通讯员 陆斌) 日前,记者从胶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能力,规范行车秩序,作为胶州市“智慧城市、智能交通”项目的110处多功能高清闯红灯电子警察及19处高清交通视频监控设备已投入使用。
启用中的电子警察中既有以前点位,也有新增点位,全部属于多功能执法电子警察,可以对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19处高清视频监控设备安装在市区交通违法行为多发路段。这些设备已经陆续启用,为了方便大家,本报联合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做此专题,仅供大家参考。
据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电子警察对市民遵法理念的转变,交通违法行为的减少将起到积极作用。大队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处罚。请广大驾驶员朋友们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出行、守法驾驶。
■名词解释
电子警察:主要针对违法变更车道 、闯红灯、调头、逆向行驶、不按导向行进、压实线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
监控:可以灵活地对车辆违法停放、闯红灯、调头、开车打电话、不系安全带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同时具有社会治安监控功能。
测速:对超出道路上规定时速的违法车辆进行抓拍。
可对多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拍摄,19处高清监控也投入使用
兰州路自广州路至惠州路段:禁止机动车沿兰州路由东向西方向行驶,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徐州路自广州路至太平街段:禁止机动车沿徐州路由西向东行驶,允许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寺门首路自广州路至太平街段:禁止机动车沿寺门首路由东向西行驶,允许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链接 市区禁令标志位置
兰州路与龙洲路路口:自南向西禁止左转弯、自北向东禁止左转弯。
移动公司大厅门口停车场:自东向南禁止左转弯。
郑州路与湖州路路口:自南向西禁止左转弯、自北向东禁止左转弯。
福州路与徐州路路口:自西向北方向禁止左转弯。
常州路与徐州路路口南40米路东:自东向南禁止左转弯 。
海尔大道汽车站出站口:自西向北禁止左转弯。
锦州路与苏州路路口:自西向北禁止左转弯。
兖州路与苏州路路口(新源购物广场北门东西路与苏州路路口):自东向南禁止左转弯。
新源购物广场西门停车场与苏州路路口:停车场出来禁止向南左转弯。
广州北路大润发超市停车场:自东向南禁止左转弯。
广州南路世纪超市东门口:维客超市北门东西路,自东南向禁止左转弯。
广州路与兰州路路口:自北向西禁止右转弯。
广州路与兰州路路口:自南向西禁止左转弯。
厦门路:水岸府邸西区东门、胶州宾馆东门禁止左转弯。
扬州东路与海口路:自高架桥由东向西方向禁止左转弯。
海口路与扬州路路口:自南向北禁止左转弯
备注:以上限行路段内城市公共汽车(公交车)、执行任务的救护车、消防车、警车、工程抢险车的通行不受限制。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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