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同安路车祸被撞母亲右腿截肢 女司机将被公诉
来源:青岛早报 2014-08-01 06:52:00
昨天早报报道了在同安路奉天惠购物广场门前发生的惨剧,36岁的姜女士带着3岁的女儿下台阶时,被疾驰而来的黑色轿车撞倒,女孩当场不幸去世,姜女士重伤被送往医院紧急手术。昨天记者从医院了解到,姜女士受伤的右腿无法再植,已经截肢留下终身残疾。市北交警通报称,车祸原因是女司机李某在停车时措施不当,错把油门当刹车导致的。
停车时油门当成刹车
昨天下午,市北交警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7·30”重大交通事故最新进展。据事故科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30日13时07分许,李某(女,40岁)驾驶鲁BC1W**号“别克”型轿车沿同安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奉天惠购物商场门前处,在商场门前的人行道内停车过程中,误将油门当成刹车,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奉天惠购物商场门前的楼梯台阶,前车头将站在楼梯台阶处的姜女士及其女儿撞倒,致姜女士受伤,其女儿当场身亡。
交警赶到现场后,当场控制住肇事人,将其带往医院提取了血样,随即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查,引发事故的原因为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过程中措施不当,错把油门当成刹车,致使车辆失控导致惨剧发生。交警暂扣了肇事车辆,现警方正在抓紧调查,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当中。
事故科交警表示,驾驶员李某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两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等责任认定工作结束后,市北交警将按照程序对李某提起公诉。
伤口被污染 右腿截肢
昨天上午10时,记者来到齐鲁医院骨科病房,见到了右小腿已经截肢的姜女士。前天晚上刚刚做完手术的她脸色苍白,躺在病床上仍然昏昏欲睡,她的丈夫面容憔悴,一晚上都没有合眼。她的家人站在病房门口,脸上写满了悲痛。“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毁了,这么好的孩子没了,当妈的又终身残疾,实在是造孽啊……”病房外,一名女亲属忍不住落泪,身边的亲人也都叹着气,对肇事的司机气愤不已。
记者从齐鲁医院医护人员处了解到,事发后姜女士被救护车第一时间送到急诊室,当时她大量失血,血压过低,但意识还比较清楚,医院立即组织各科室专家会诊,发现姜女士的右小腿断离,受创非常严重,伤口也被污染,无法再植,需要立即做截肢手术。此外,她的右大腿也有骨折。经过3个多小时的手术,前天晚上8时左右,伤者被推出手术室,先送往重症监护室观察。昨天上午,姜女士被转往骨科病房进一步治疗。
经过人多路段精力务必集中
夏季行车,驾驶员容易疲劳,市北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车前一定要注意休息,不要勉强行车,要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谨慎驾驶。在开车时出现精力疲惫的现象应当急速泊车歇息等清醒后再开车,尽量不要戴墨镜,墨镜的暗色会延迟眼睛把映像送往大脑的时间。车辆经过人多车多的路段,精力集中,无论遇到什么情况,都要冷静,不要慌张,按规定把动作做到位,千万不要手忙脚乱,必须时需停车观察。
台阶已修好行人仍唏嘘
昨天下午2时许,记者来到同安路奉天惠购物广场门前看到,被肇事车撞翻的两层花岗岩台阶,已经重新用水泥砌好。“当天下午公安部门勘察完现场后,就有施工人员过来,把被肇事车撞翻的台阶石条修复。”附近一家商店的工作人员说,一早他们来上班,现场已经看不出事故的痕迹了。
事发的台阶上摆放了几束菊花,一名献花的市民表示,自己跟去世的孩子素不相识,但早上从早报上看到了这起车祸的报道,专程买来菊花送给孩子,希望这名3岁的女孩一路走好,天堂里没有车来车往。许多从此经过的市民,会在台阶上的平台驻足,对前一天发生在这里的事故唏嘘不已。
“到台阶上边来,别在下面走!”从购物广场门口经过的一名家长,则大声提醒自己七八岁的儿子,让孩子到台阶上面的平台上走。记者留意到,恢复原样的台阶石条中间的水泥还有些泛白,颜色与周围嵌缝的水泥颜色明显存在差别,台阶对面的空地上停了许多机动车。(记者 黄飞 徐栋 赵健鹏 实习生尤奕钧)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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