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裸拆扬起尘土无数 周边居民无奈叫苦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03-29 08:47:00
早报讯 连日来本报报道部分工地扬尘污染一事引起市民关注,一些市民反映除了已展开施工的建筑工地外,还有一些旧村旧城改造项目进行老楼拆除施工,虽说拆除施工工期不长,但扬尘却十分厉害。昨日记者跟随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前往现场进行查处。该局为了进一步监督拆除工地规范施工,公布了举报热线85933907。
工地扬尘居民受不了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李沧区书院路92号,书院路是李村商圈的一条主干道,人来人往,十分热闹,就在如此繁华的商圈里,竟然有一处脏乱差的拆除工地。“这里是书院路92号院,原来是几栋六七层的老楼,紧挨着的是杨戈庄社区,一大片平房启动拆迁。”附近一居民告诉记者,房子腾空后现场乱糟糟的,四周堆满了垃圾。今年开始拆除老房子,连续几天工地粉尘漫天飞舞。“前几天风特别大,风一刮,躲都躲不及,家里的窗也不敢开。”
记者在现场看到,整个工地已基本拆除完毕,大块大块的碎石砖块一堆堆地随意堆放着,还有很多渣土,此外工地内及靠近书院路主路边挖出了多个大坑,由于围挡仅仅是半围合,好多地方甚至破开了洞,行人可自由出入,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工地不洒水粉尘满天飞
“我们接到市民的举报后就来到现场查看,发现这个工地存在很多问题。”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拆除处负责人王春增介绍说,首先是扬尘污染,根据我市的规定,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施工单位应在规划批准的拆除范围内,在拆除工程施工现场周围设置高度不低于2米的硬质封闭围挡,施工区域设置醒目警示标识,对于特殊地点无法设置围挡的,应设置拆除警示标志牌。拆除工程施工时,应合理划定施工危险区域和警戒范围,做好现场安全警戒和警示标志设置。拆除施工单位要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采取湿法作业方式施工,拆除时应先洒水后拆除或边拆除边洒水,辅以持续加压洒水或喷淋降尘,防止拆除中扬尘污染。需爆破作业的拆除工程,可根据爆破规模,在爆破作业区外围洒水喷湿。对拆除现场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要集中整齐堆放,并用密目网进行覆盖。这个工地在这些方面都很欠缺。
拆除施工前应先备案
根据规定,凡在我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组织实施和承揽房屋建筑拆除 (包括爆破拆除、机械拆除、人工拆除)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按规定办理拆除工程施工备案手续。未取得建筑拆除施工备案手续而擅自实施工程拆除(含爆破作业)的,均属违法拆除施工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依法予以处罚,并暂扣拆除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予通过企业年度资质考核,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这个拆除工地在施工前没备案,就属于违法施工,我们已经要求李沧区停止违法拆除施工。”王春增说,另外拆除施工企业从事房屋建筑拆除施工活动前,必须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必须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拆除工程,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拆除工程。
“该施工企业迟迟没有拿出相应的许可证,我们已经责令李沧区现代商贸办、区拆迁服务中心尽快查实施工企业的资质,另外要求他们尽快补充施工围挡,盖上密目网并洒水降尘。”王春增说,除了该项目外,泰山路吉林路旧城改造项目也存在扬尘较为严重的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
市民如果发现拆除工地存在扬尘污染等问题,可拨打市城乡建设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局热线85933907举报。 (记者 孙静芳 摄影报道)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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