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今年计划建筹保障房15000套 公租房占7成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03-28 07:29:00
市住房保障中心:计划建筹保障性住房15000套
早报讯 今年,我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七成,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昨日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做客青岛政务网 “网络问政”栏目时表示,目前正在梳理各项目,争取早日推出今年首批公开配租配售的保障房。
市住房保障中心主任王育生在昨日的网谈中介绍说,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住房保障工作,已连续八年将其列入市政府市办实事,截至2013年末,我市已累计通过各类保障性住房解决了20.3万户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2014年,我市将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特别是逐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筹力度,今年,我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七成,配租配售各类保障性住房不少于8000套,力争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政府的优惠政策。
“听说经适房、限价房、公租房、廉租房等各类保障房今后要合并运行,怎么合并,什么时候运行?今年上半年保障房什么时间推出,限价房都有哪些?”王育生回复说,根据国家相关文件的要求,我市正在研究制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轨政策,拟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性住房为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另外,市住房保障中心正对今年上半年拟销售的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具体房源、数量尚未确定,待项目达到预售条件时,将尽快向社会公布。
此外还有2009年购买的经适房,现在要转商品房的话需要按什么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王育生表示,根据我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规定,2009年1月20日前已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10年后上市交易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当按照届时同地段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向政府交纳收益;之后取得《预(销)售许可证》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自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5年后上市交易时,应当将购房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的部分面积,按照成交价格与购买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的50%,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您2009年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适用哪个政策要根据该项目预售许可取得时间确定,建议拨打我们电话进行详细咨询,电话:82681116。”王育生回复说。
责任编辑:刘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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