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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建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每月不低于100元

来源:城市信报   作者:郝春梅   2014-03-26 14:38:00

关键词: 青岛;残疾人;护理补贴;

  日前,市政府下发《青岛市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14—2016年)》,计划主要阐明本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制度安排,明确了基本范围、标准和工作重点,引导公共资源配置,将范围确定为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 、基本公共安全、基本环境服务和残疾人的基本公共服务。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要先保后征

  加强养老保险基金管理,推进做实个人账户。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积极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衔接。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先保后征。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工作,稳步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不断扩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重点提高农民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

  巩固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合)率,逐步提高人均筹资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全面建立实施城乡统筹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提高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费用报销比例要明显高于医院。逐步提高医保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做好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水平的衔接。

  外来务工人员也能享临时救助

  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的重点任务是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核心,以农村五保供养、自然灾害救助、医疗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制度为主要内容,以临时救助制度为补充,着力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以扶老、助残、救孤、济困为重点,逐步拓展社会福利的保障范围,推动社会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逐步提高城乡福利水平。

  加强优抚安置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城乡一体的低保救助制度,完善对低保家庭中80岁以上老年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等的特殊生活补助制度;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实现城乡医疗救助“同病同助”目标,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封顶线,取消起付线,强化便民服务措施,简化救助程序和结算办法,提高救助效率,适当开展门诊医疗救助;逐步提高临时困难救助力度,完善对外来务工人员的临时救助政策;加大困难家庭在读子女的救助力度,制定城乡困难家庭新入学大学生救助制度。

  公租房将成保障房主体

  基本住房保障方面的重点任务是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提高住房保障覆盖率,加快解决城镇居民基本住房问题和农村困难群众住房安全问题,不断完善基本住房保障制度。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逐步使其成为保障性住房的主体,并逐步实现与廉租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加大政府投入力度,鼓励社会组织或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支持用工集中地开发区、产业园区和住房困难职工较多、有闲置土地的大中型企业及单位,利用符合城市规划的自有土地投资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园区内或企业就业人员出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应适当低于同地段同档次市场价租金。针对不同保障对象探索建立分类租金制度或市场价租金下的分类租金补贴制度。

  要建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重点任务是按照平等、参与、共享的原则,以残疾少年儿童、重度残疾人和农村残疾人为重点保障对象,优先发展残疾人急需、受益面广、效益好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继续落实重度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的政府补贴政策,落实重度残疾人提前5年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

  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就业年龄段内生活不能自理的重度智力、精神、肢体等残疾人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的护理补贴。积极实施残疾学生免费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继续为有需求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建立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增长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普通高中学校发展,促进办学体制多元化。探索职普融通的有效途径,积极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

http://csxb.bandao.cn/data/20140326/html/8/content_2.html

 

初审编辑:赫洋
责任编辑:刘宇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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