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每5000人口区域需配6班以上省规幼儿园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01-18 09:10:00
早报讯 每五千人口的区域应当按照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配套建设一所规模为六个班以上的幼儿园。昨天,市教育局、市城乡建设委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青岛市教育局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新建小区幼儿园规划配套以及建设作出了明确规定。新规将从2月16日正式实施。
根据规定,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律采取划拨方式供地。幼儿园建设用地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配套建设。幼儿园建设用地不具备单独供地条件的,应当由教育、物价、财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统一的建设标准,确定不同区域配套幼儿园建设投资造价,作为土地招拍挂要约条件。幼儿园建设用地一并划拨给取得该地块的开发建设单位,并由其负责建设。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小区已经建好交房了,但小区配套幼儿园却迟迟没有交付,《办法》规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将园舍、场地和有关建设资料全部移交给教育行政部门。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在幼儿园移交完成后三个月内将幼儿园建设费用拨付开发建设单位。
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收配套幼儿园后十个工作日内申请办理产权登记。
责任编辑:孙亚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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