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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物价投诉乱收停车费最热 泊位少乱象多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4-01-10 07:53:00

关键词: 青岛;物价投诉;停车费

  停车费物业费等成物价投诉老大难 

  市物价局发布2013年价格举报热点分析 停车费、商品零售业、物业费投诉仍为最热 

  停车费、商品零售业、物业费、驾培费、旅游餐饮费、药品和医疗价格这六项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费用也是去年我市物价投诉“黑榜”的前六名。昨天,市物价局发布了2013年价格举报热点分析,去年全市价格咨询和举报16125件,其中价格举报案件1372件,举报案件办结率100%。其中去年投诉排“前三名”的停车费、商品零售业、物业费三项在2011年和2012年的年度“排行榜”也是这三项。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举报案件所反映的问题,基本上是当前社会消费的热点领域,也是市民非常关心、急需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市民遭遇这些乱收费都可拨打12358举报。 

  泊位少停车收费乱象多 

  “2013年,市物价局加大停车场收费整治力度,进一步规范停车场收费行为,停车场乱收费现象有了一定的好转。”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但由于受停车泊位供求矛盾的影响以及利益驱动,停车收费仍存在不少问题,突出表现在:一是个别停车场在施划的停车线外及人行道上向停车者强行收费;二是个别公共停车场超标准收取临时停车费和包月停车费。如:有停车场应执行四类停车场收费标准,实际按二类标准收费;三是在沿海某些地段还存在无合法资质的停车场,擅自占用公共道路,划界设点乱收费。对此类问题,根据《青岛市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已建议转有关职权部门处理;四是部分指定停放高速公路肇事车辆、超载违章车辆的停车场,不按规定收费,存在着欺客宰客的现象。 

  商品零售业低标高结 

  “商品零售业价格方面的举报主要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个别较大型超市在出售商品时,商品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少数商品低标高结;二是一些分布在社区周边的小型超市,没有使用监制商品标价签,甚至出现个别的商品没有标价或所标示商品价格与结算不符;三是个别商家存在商品明码标价不规范,甚至无明码标价等问题。”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分析原因,主要是个别商家疏于管理,造成有的商品标价签与商品错位,有的商品调价后,未及时更换标签,有的未按规定使用商品标价签。 

  物业超标超期乱收费 

  物业服务收费方面也存在四方面主要问题,一是物业服务企业超标准收费,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擅自提高停车收费标准,向业主收取停车费;二是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向业主预收半年或一年的物业服务费;三是个别物业服务企业违规收取小区门禁卡费;四是个别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装修押金不按合同约定退还等问题。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分析主要原因,一是自2012年9月15日起,我市实施新修订的物业服务收费政策,部分物业服务企业对政策缺乏准确理解或明知故犯,导致违规收费。二是个别物业服务企业受利益驱动,未履行规定程序及办理相关手续,擅自制定或调整物业服务费和小区停车费。 

  驾培乱收费导致纠纷多 

  驾培收费方面,一是驾校超标准收取驾驶员培训费,个别驾校强制学员购买与驾驶员培训无关的书籍并收费;二是驾校自立名目乱收费,个别驾校违反政策规定,向学员收取夜间班车接送费、夜间特殊陪练费等;三是个别驾校对中途退学退费的学员,没有按规定标准退还相应费用。通过调查分析主要原因是驾驶员考试难度加大,大部分学员考试没有通过,要求中途退学,驾校找理由拖延或不予退费,从而引发纠纷。 

  节假日宾馆餐馆乱涨价 

  旅游餐饮价格方面的投诉中,少数餐饮酒店存在标价不规范或不标价,个别甚至存在随口要价现象,个别餐饮企业在收取服务费、自带酒水开瓶费中,未标示价格或标示价格不醒目;二是个别宾馆利用节假日等重大节庆活动,在客房供求紧张的情况下,未履行事先告知义务,随意提高客房价格等。造成投诉多的主要原因:一是我市前期地方性法规《青岛市价格条例》中有关于餐饮业不得收取房间费、餐具消毒费等费用的条款,在面向社会征求意见时,部分消费者以为是已经实施的规定,发现问题后即举报,并要求处理。二是节假日来青旅游客人增多,对前海一线及火车站周边的大众餐饮举报较多。

    http://news.qingdaonews.com/qingdao/2014-01/10/content_10221741.htm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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