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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首套房按二套房标准缴契税 房产交易中心被指不作为

来源:大众网   作者:蒋甜   2013-09-09 17:45:00

关键词: 青岛;新房;首套房;二套房;契税;房产交易中心

  大众网青岛9月9日讯(见习记者 蒋甜) “原本1小时能办好的业务,让我跑了两天。”9日,买房的马先生向记者讲述了他的烦心事,近期他入手李沧区房产一处,8月中旬去李沧区房地产交易中心缴纳首套房契税,被告知因拆迁房未注销,需按照第二套房契税标准缴纳税费。然而,前一天,马先生才经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之手开出了0套房限购证明,对于同部门给出的两种结果,马先生很无奈。
  马先生告诉记者,近期他入手李沧区一处房改房,八月中旬,他来到李沧区房产交易中心开取限购证明,期间,工作人员查询相关记录,询问马先生X路X号房子的情况,马先生表示两年前该房已拆迁。“工作人员查询记录,证实此房已销户后给我开具了0套房限购证明。”马先生回忆。
  次日,马先生再来交契税时,悲催的事情发生了。“工作人员再次查询记录后,告知我拆迁房并无销户,我需按二套房来交税。”对于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的说法,马先生很是疑惑,因首套房与二套房享受的优惠不同,其中的差价却要由自己埋单,为弄清事情的原委,马先生前往李沧区拆迁办、房管所询问了究竟。
  “拆迁房在去年已经注销了。”马先生落实后再次来到李沧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这次又变了说法。“对方称现查询显示该拆迁房已销户,我可以按首套房政策交税。”马先生质疑,同一部门查询结果为何存在分歧,若他不进行落实,其中的损失谁来承担?
  对此,记者联系到李沧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室,其工作人员曲女士称,马先生的问题已经处理了。“具体失误在哪,我不是很清楚。”当记者问及为何同部门给予两种查询结果时,工作人员曲女士称,具体情况要等领导回来后答复。“问题出在哪,我们会去落实。”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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