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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闯红灯醉驾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影响信贷

来源:青岛早报   作者:   2013-08-20 07:26:00

  原标题:闯红灯醉驾等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影响信贷

闯红灯醉驾等将与个人信用挂钩 影响信贷

 

  早报讯 建立专兼职交通安全普法队伍、源头管理违法、微博举报严重违法行为……昨天,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得知,市文明办、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安监局联合下发通知,强化“八项措施”继续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我市有望在明年建成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挂钩体系。 

  驾校内宣传文明行车 

  据介绍,《通知》要求各部门结合“平安行·你我他”宣传工作计划,从自觉遵守交通信号开始,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交通运输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对持有从业资格证件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每两年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继续教育,会同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文明交通进驾校“五个一”活动,使驾校成为传播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理念的主阵地。公安机关要用好审验学习制度,强化对满分驾驶人及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大型客货车驾驶人的再教育。教育行政、公安部门要督促指导中小学校结合有关课程加强交通安全教育,每个学期不少于2课时,鼓励学校结合实际开发交通安全法制教育的校本课程,开展“小手拉大手”等宣传活动,将交通安全理念传播到家庭,辐射到社会。 

  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新媒体发动群众讨论,通过法律的力量、群众的力量和社会的力量共同治理夜间不规范使用灯光等交通陋习,形成社会共识。各区市须设置2块以上文明交通户外大型广告宣传牌。在国省道、高速公路、重点道路、事故易发处设置交通安全宣传牌、电子屏。利用公路沿线收费站、跨线桥、高速公路信息屏等传播设施,添加交通安全警示宣传内容,对机动车驾驶人进行安全行车提示。 

  鼓励市民举报严重违法 

  我市已经建立专兼职交通安全普法宣传队伍,发展壮大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在早晚交通流量高峰期间协助交通民警执勤、维护交通秩序,劝阻并纠查行人、非机动车抢灯越线、乱穿乱行等交通违法行为,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传播文明交通理念。强化志愿者培训,制定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规范,提高志愿者参与文明交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文明交通志愿服务考评机制,纳入各区、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推动文明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通知》还要求加强交通违法源头管理。公安机关要建立交通违法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通过微博、短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举报酒后驾驶、超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闯红灯、假牌假证、无牌无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完善严重交通违法抄告制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加强对本单位驾驶人交通安全教育。记者从市交警支队得知,今年以来,市交警支队官方微博已经接到了137件微博举报,主要涉及大货车超载、客车超员等违法行为。 

  明年或建信用挂钩体系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山东省“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全省要建立机动车驾驶人诚信记录与管理平台,建立与保险、信贷等挂钩的驾驶人守法信誉体系,实现驾驶人守法信誉与保险费率、金融信贷、从业就业等挂钩,切实增强驾驶人安全驾驶和守法意识。目前,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正在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将公民交通违法记录与个人信用、保险费率等挂钩,整套体系有望在明年建成。 

  我市交警部门还将严把客货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资源共享机制,建立重点车辆及其驾驶人管理平台,设立驾驶人“黑名单”信息库,形成对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的动态、即时监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道路运输驾驶人继续教育情况的检查,并将参加继续教育的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重特大交通事故责任倒查、追究和社会公告力度。 

  增设行人安全岛 

  我市还将通过设立热线电话、手机短信平台、网络平台等,畅通群众建言献策的渠道,反映影响出行安全、便捷、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问题;定期对道路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进行排查、整改;提高路口路段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安全设施设置水平,通过增设行人安全岛等二次过街保护设施,提高人性化管理水平,防止因管理设施不完善诱发不文明、不安全交通行为。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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