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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省内率先实行建筑工程联合验收 验收只需15天

来源:大众网   作者:见习记者 韩铭   2013-08-06 10:52:00

  大众网青岛8月5日讯见习记者 韩铭)“工程验收不再东拉西跑,苦苦等待。”8月5日,记者从市城乡建设委获悉,青岛市自5月1日在山东省率先实行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联合办理,建设单位只需递交一张申请表,即可在15天内完成工程验收,成效显著。目前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已完成联合验收受理窗口建设,其余区市正全面推进该项制度改革。
  部门联动 半月搞定工程验收
  5月24日,市城乡建设委会同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市监察局组织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公用等14个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对徐家村改造项目安置区商业网点工程进行了联合验收试运行。各联验部门对项目主体进行现场验收,对项目申请材料进行现场审查,工程项目在15天内一次性通过了联合验收。
  “以前建设单位在手续齐全的前提下,完成工程验收需要两三个月甚至更长。实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后,全过程实现缩短在15天之内。”市建筑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办公室主任高枫介绍称,联合验收改变了原有的项目验收模式,将各部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转变为统一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验收文件的竣工验收方式。
  青岛市建筑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孙维珉表示,联合验收秉持为企业服务的理念,遵循建设单位自愿申请、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并联推进的原则。由市城乡建设、规划、消防、环保、市政公用、人防、卫生、气象、邮政和审批资源交易管理、监察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工作组,承担联合验收工作。“10多个部门统一组织、集中验收,可以充分统筹整合行政资源,缩短验收时间。”
  申请联合验收只需填张表
  据介绍,行政审批大厅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受理窗口(简称联办窗口)统一受理建设单位的验收申请。申请人只需提交一份《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委托申请表》。联办窗口确定联合验收时间后,将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各联验部门并告知建设单位。
  联合验收过程中,各联验部门工作人员在现场验收后当场签署验收意见。现场验收通过后,联验部门在承诺的工作时限内将许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的文件等送交联办窗口,由窗口人员统一交予建设单位。
  若验收需要整改复验的,联验部门应当场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将需整改的事项一次性告知建设单位。复验时应检查工程整改是否到位,不得再提出新的整改要求。需要整改的项目,再次验收只涉及一个联验部门的,由该联验部门自行复验;涉及两个部门以上,建设单位可以向各联验部门申请单独复验,也可向联办窗口申请联合复验。
  联合验收大幅提升行政效能
  高枫表示,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竣工联合验收机制的实施,将从前的“多部门受理”变为“一口受理”,“各部门串联式验收”变为“多部门集中一次性并联验收”,节省了企业成本、减少了验收环节、缩短了验收时限、提升了服务效能,使项目验收工作更加透明、合理。
  此外,市监察局、市审批资源交易管理办对联合验收过程中各部门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从受理申请、到发放许可文件,实行闭合式运行,实现了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申报材料和验收流程、一次性集中上门服务、一次性提出整改意见。固化了流程,实现网上流转、全程留痕。对推诿扯皮、违反程序、失职渎职等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确保联合验收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初审编辑:徐丽丽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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