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青岛新闻

青岛阶梯电价试行一年 九成居民没有多掏钱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李伟伟   2013-07-16 08:29:00

    原标题:青岛阶梯电价试行一年 九成居民没有多掏钱

    2012年7月1日,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开始试行阶梯电价,如今一年时间过去了,居民用电的情况怎样呢?有多少人因用电量大而多掏钱?对低保户、一户多人口等特殊人群的用电优惠政策执行得怎样?7月14日,记者采访中了解到,阶梯电价是以年为执行周期,目前只能统计2012年下半年全市的试行情况。据统计,去年下半年全市在一档电量范围内的用电居民占96%;二档占3.38%;三档仅占0.62%,今年的数据要到2014年才能统计出来。

  阶梯电价试行一年,九成居民没多交钱

  2012年7月1日,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将电量与电价标准划分为三档,第一档范围内的电费不加价,依然执行0.5469元/度,二、三档则每度电分别加价0.05元、0.3元。试行一周年后,电量、电费的分档情况如何呢?“我省试行阶梯电价过程中是以年为周期,即一年结束后才进行结算。目前,供电公司统计的只有2012年全市的试行情况。”7月14日,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根据对去年阶梯电价的数据统计,发现一档96%;二档3.38%;三档0.62%。

  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从去年的超档比例看,受到阶梯电价上涨影响的居民只占4%(二档、三档),远低于国家发改委之前确定的二、三档占20%的参照数据。“阶梯电价执行后,居民节能意识得到较大提高,原有用电量较大客户群体比以前更注意节电,因此绝大多数用电户并未超档。”

  3500户申请“一户多人口”用电优惠

  在采访中,记者也针对几个特殊群体的用电情况进行了询问。据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试行阶梯电价的实施方案中,有专门针对低保户、一户多人口等特殊用电户的优惠政策。按照我省现行的阶梯电价试行政策,对于户籍人口5人及以上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第一档电量每月增加100度,即这部分用电户首档标准从210度提高至310度,第二档电量为310度~400度之间,第三档为400度以上,其中电费加价标准不变。青岛供电公司也完全依据相关方案进行操作,目前全市已有3500户申请办理了一户多人口的优惠用电政策。

  在低保户方面,省物价局要求:对全省城乡“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设置每户每月15度免费用电基数,电费试行先收后返。“青岛供电公司依据省民政部门提供的在册户数,以年为周期将免费电量对应的电费统一交付省财政部门,由民政部门随低保补助一并发放。”

  合租住户是焦点,住的人多极易超档

  阶梯电价试行过程中有什么突出的问题吗?市供电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当前主要有两个:一是部分户表改造遇到阻力,二是合租住户易用电超档。

  据了解,我省目前约有35%的合表用户。由于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暂不实行阶梯电价,但自2014年7月1日起,仍未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居民用户,将依据国家规定调整电价。“在青岛,仍有部分用户由于物业不同意或居民意见不一致等原因,未完成一户一表改造。而根据相关规定,阶梯电价政策试行到期后未户表改造的居民,合表电价将可能上调,届时可能会给未户表改造居民增加电费负担。”

  该负责人说 ,合租住户也是目前阶梯电价试行中的一大焦点问题。根据去年底省物价局出台的《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居民若将房屋出租,电力公司不会因租赁关系的产生、变更或解除,重新核算阶梯电量分档基数。对合租者而言,因为人多用电量大,电量容易超档、电费成本较高。而且,如果一年当中租户变更的话,很可能对后期用电者带来不利,容易与出租人产生纠纷。“待2014年试行结束后,正式的阶梯电价文件如何兼顾此问题,值得关注。”

  而随着夏季用电高峰的到来,针对如何节约用电,市供电公司工作人员也给居民提了几点建议。“热水器建议随用随开,夏天天热可以把热水器恒温温度调低一些,用完后要及时拔掉电源,尽量避免不必要的能源消耗;冰箱建议不要装太多物品,定期清理冰箱内的冻冰;另外,家里的电器尽量不要待机,因为待机状态下,电器元件处于充电状态,也要消耗电能;如电视显示器、空调等。建议长时间不用时拔掉电源。”

  记者 李伟伟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