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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公安集中销毁399支枪和950把管制刀具

来源:大众网   作者:李敏   2013-07-11 16:39:00

销毁现场

    大众网青岛7月11日讯(记者 李敏 通讯员 刘人斐)7月11日上午,青岛市公安局对399支枪、950把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据了解,青岛市公安局自2013年3月在全市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以来,截至目前共破获涉枪案件15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1人。
  记者从青岛市公安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烟花爆竹、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安全管理,青岛市公安局自2013年3月开始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治爆缉枪专项行动。
  截至目前,共破获涉枪案件15起,其中持枪犯罪案件1起,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案件14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21人,收缴各类非法枪支15支、子弹28发,收缴管制刀具950余把,仿真枪240余把,弩60余把。
  7月11日上午,青岛市公安局将这些危险物品进行了集中销毁。现场记者看到,此次查处的危险物品种类很多,各种长短不一的刀具、仿真枪、甚至还有不少大型猎枪、火药枪等。
  青岛市治安支队副大队长汤涛介绍,我国从1996年开始明令禁止非法私藏枪支,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持有、私藏枪支都属违法犯罪行为,“今天销毁的枪支中,有一部分是市民当时没有上交,一直私藏到现在,被公安机关查处的”汤涛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同时,市民若发现私藏危险物品的行为,可以打110电话举报。青岛市公安机关对举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炸药和非法私藏、持有、携带、使用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根据情况给予300至800元的物质奖励,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奖励最先举报人。

初审编辑:赵永刚
责任编辑:徐丽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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