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医疗救助实现"一站式"结算 500家医院可办理
来源:大众网 作者:庄慧 2013-04-11 20:24:00
大众网青岛4月11日讯(记者 庄慧)近日,由青岛市人社局与民政局共同开发的“青岛民政服务对象(城镇居民)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简称:一站式结算)系统”正式上线,今后城镇居民中的低保、低保边缘和抚恤定补优抚对象可在医院即时结算民政救(补)助。
据了解,传统的医疗救助模式是民政服务对象治疗结束后,申请人持户口簿和其他相关证件,到户籍所在街道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相关病历和发票,经过街道办事处初审,区(市)民政局审批后,民政服务对象再到街道办事处领取救(补)助资金,整个过程需要20个工作日。
一站式结算系统上线后,民政服务对象凭身份证,到医保定点的全市500余家医药机构住院治疗或门诊大病,在报销城镇医保相关费用的同时,即时结算民政救(补)助。民政服务对象只需交纳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不再往返街道办事处、区(市)民政局申请救(补)助。同时解决了民政服务对象因资金垫付,引起的生活用钱难,救助报销审批时间长的问题。
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去年4月,一站式结算系统列入民政全业务平台开发计划。7月,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和卫生局共同印发《青岛市民政局城乡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服务办法》。11月,全业务平台中的低保、优抚业务数据基本准确,具备了开展一站式结算的基础。同时,民政部分的结算相关程序开发完毕。12月,人社局与民政局共同签署一站式结算“技术合作协议”和“业务合作协议”。随后,双方展开联调联测,先后进行了5轮流程测试、3轮压力测试、3轮医院端测试。今年3月29日,双方经过认真讨论研究,确认系统具备上线条件,决定于4月上旬(4月3日零点)切换上线。
截止到4月10日,共结算低保及低保边缘医疗救助489人次,35万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158人次,59675元。一站式结算系统的上线,将会有效地简化医疗救(补)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极大的方便民政服务对象看病就医。
医疗救助“一站式”解读
一、问:什么是民政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方式?
答:2012年7月,市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出台了《青岛市民政局城乡医疗救助即时结算服务办法》,明确民政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的方式,依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结算服务平台,建立民政对象医疗救(补)助即时结算服务系统,对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通过其所在的定点医药机构直接给予医疗救(补)助。
二、问:目前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对象包括哪些人群?取得哪些效果?
答:参加城镇职工(居民)医保的享受抚恤定补的部分优抚对象、城市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城市“三无”老人;城市散居孤儿。
传统的医疗救助结算是救助对象治疗结束后,由户主持医院结算单据和其他相关证件,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通过街道初审,区(市)民政、财政部门审批后,一般要1个多月后才能领到医疗救助资金。而“一站式”即时结算,只需救助对象凭身份证,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直接给予医疗救(补)助。
三、问:目前只有城镇的民政救助对象享受‘一站式“服务,农村的救助对象什么时间可以享受?
答:由于四市三区的新农合医疗结算还没有实现统筹,新农合结算系统无法与民政对象医疗救助结算系统对接时机还未成熟,下一步我们根据市政府关于城镇医保与新农合进行合并的进度,借鉴城镇救助对象“一站式“即时结算的经验,尽快实现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民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
四、请问哪些优抚对象可以享受哪种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答:目前我市可以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的是以下人员:一是享受定期抚恤金,并且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可以享受住院和大病门诊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二是享受定期抚恤补助,并且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七至十级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及涉核退役人员,可以享受住院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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