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少年抢劫13岁初中生 让人拿300块来赎书包
来源:大众网-城市信报 作者: 2012-08-09 08:35:00
费三元
今年2月份,17岁的王某因结识了不良朋友,由于没钱去吃饭、唱歌 、泡网吧 ,先抢了一个13岁初中生身上的13元钱,后又勒令他回家再拿300元。8月 8日,记者得知王某10岁时丧父,妈妈患精神病三级并改嫁。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其犯抢劫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
17岁少年暴力抢劫13岁初中生
今年17岁的王某十岁时爸爸就去世了,而妈妈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在他父亲死后也改嫁他人了。之后王某便一直和他姐姐、姐夫一起生活。但王某这孩子不喜欢学习,平时还喜欢和一群狐朋狗友逃课出去玩。去年初三还没毕业,他便辍学在家,整天除了帮着姐姐照看3岁的孩子以外,就是上网、玩游戏、唱歌等。
2月10日,他接到朋友的一个电话,要他一起去唱歌吃饭。由于没钱,“我当时就想,大人我也不敢抢,只能抢小孩了。”王某称,当天下午,他来到青岛四十七中学附近,看到一个比他个子矮小瘦弱的男孩,独自一人放学回家,就动了抢劫的念头。这个男孩姓田,今年只有13岁,是个初一学生。
“把你身上的钱给我。”“我没钱!”田某的不从,引来了王某的一阵拳打脚踢,并从地上摸起一块石头砸在田某的头上。田某见自己打不过,就将身上的13元钱交给了王某。
王某一看只有13元钱,远不够自己吃饭、唱歌,就将田某的书包扣留,并让他回家拿300元钱来赎。田某不得已就回家拿了300元钱给王某,换回了自己的书包。事后,田某将这件事告诉了爸爸妈妈。田某父亲急忙向警方报了案。
法官:远离不良朋友,勤劳致富
3月1日,王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并因涉嫌抢劫罪被刑事拘留。今年5月23日,检察机关以王某犯抢劫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8月8日上午,市北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记者看到,在法庭上,王某的眼睛始终是红肿的,他认罪态度良好,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其犯抢劫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此外,法院还对王某下达了禁止令,禁止其三年内接触受害人,禁止去迪吧、网吧等娱乐场所,并定期到社区报到 。
法官还语重心长地给这位少年写了《法官寄语》:王某,结交了一批不三不四的朋友,为了追求不切实际的高消费,把罪恶的双手伸向了比你小的中学生,直至深陷囹圄。希望你远离不良朋友,勤劳致富,孝敬疾病缠身的母亲,与姐姐一起将家庭经营好,也希望你在社区里遵纪守法,服从管教,扬善除恶,一心向上,用自己辛勤的双手创造美好的未来。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