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传石油大学里2男持斧袭警 警方:为不实信息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2015-07-14 09:04:00
视频中的场景并不是中国石油大学青岛校区。
网上流传的视频截图。
7月13日下午1时,有网友微博反映,在中国石油大学青岛校区有两名红衣男子持斧头无目标乱砍并袭警。记者实地调查后发现该大学校园内并没有视频中所出现的建筑物,最终开发区公安也通过微博辟谣。对此有律师表示,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网络上散布的有可能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大学惊现“斧头男”?
13日下午1时许,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刚刚在中国石油大学青岛校区有两名红衣男子持斧头在校区人流密集的地方无目标砍人,后袭警。目前伤亡情况未知。”
该条微博在发出之后,很快便有网友上传了一段“校园内砍人袭警”的视频,在该视频中能够看到,有两名红衣男子手持斧头在空地上乱砍,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则在与这两名男子搏斗,四周的人员不断散开,生怕惹祸上身。一位手持盾牌的民警不断用硬物迎着砍来的斧头,在他身后的另一位民警则双手举“枪”,就在一名红衣男子持斧头朝旁边的群众砍时,“砰砰”两声枪响,随后红衣男子应声倒下。微博及视频在发出之后,很快便流传开来,不过很快便有网友出来辟谣,称视频中的场景根本不是中国石油大学青岛校区。
无人知“袭警事件”
网传该事件的发生时间,有本报记者正在该大学校园内采访,并没有发现异常。7月13日下午2时许,记者再次来到网络中所说的“事发地点”中国石油大学青岛校区进行实地探访。与网上视频中围观者众多、最后还出现开枪射击袭击人的场面完全不同,这里非常平静,因为该校学生已经结束了上一学期的学习,毕业生也已经陆续离开,整个校园安静而有序。“我们没听说过在学校门口或者学校里面发生过砍人、袭警的事。要是真的有视频上这么大动静的事,我们应该能知道。”该校大三学生小侯告诉记者。
随后,记者联系到了该校负责宣传等工作的刘老师,“我刚才联系了我们学校的公安处长,公安处长说不知道这回事。应该不是我们学校的事情。我看过网上的内容,网上照片一看就不是我们学校,估计网友弄错了。”同时,刘老师也在电话中指出,网上画面中比较具有标志性的“大包”样的建筑,在石油大学的任何地方都没有类似的建筑物。
仔细对比网上流传的视频,记者注意到画面中没有太多标志性的建筑物,也并未出现学校名称。记者在石油大学探访中注意到,该校南大门处确实有两个飞鸟形玻璃构筑物,不过这里的构筑物并非直接接触地面,而且形状也与视频中出现的“大包”样建筑物相距甚远。同时,该校的大门口均设有较多高约半米的围栏,而非视频中画面显示的开阔平地。
开发区公安微博澄清
对于网络上流传的这段视频,有市民也发现其中有一些“欠妥”之处,面临如此混乱的场面,铁栏杆之外的围观群众却十分镇定,不少人手持手机拍摄,视频中逃跑的群众里面,也有人边跑边回头看,似乎并不是很害怕,“这件事情看起来更像是在演习或者在演戏。”
针对此事,青岛开发区公安也通过官方微博进行了辟谣:近日在网上流传的“中国石油大学青岛校区两男子持斧头乱砍后袭警”的视频和图片,为不实信息,请广大网友切勿传播。对信息来源,警方正在进一步调查中。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官方微博也对公安发布的该条信息进行了转发。
13日下午,发布该信息的网友对微博内容及视频进行了删除。
对于此事,山东雅君律师事务所的谷元山律师称,2013年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开始施行,其中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责任编辑:赵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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