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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车站开店到期不还 三人阻挠执法被强制带离

来源: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高晓飞   2015-07-10 11:05:00

关键词: 陈某;车站改造;半岛都市报;司法拘留

   半岛都市报7月9日讯(记者 高晓飞) 即墨龙泉街道的陈某租赁车站开商店到期不还,一直强占车站两年半多。7月9日,即墨法院执行人员来到已改为渔具商店的石门车站,对其进行强制搬迁。在法官采取强制措施时,被执行人陈某与丈夫和弟弟对执行人员又打又骂,阻挠执行,三人因妨害执行被强制带离执行现场。当天下午,记者从法院了解到,陈某丈夫被司法拘留,涉案房屋已交付给交运集团。

  办案法官李瑜告诉记者,陈某与她父亲和交运集团公司在2012年2月26日签订租赁合同,将石门车站租给陈某一家使用,从2012年3月1日起到2012年12月31日止。但租赁期满后,陈某一家却拒绝按合同将房屋归还,并一直强占使用了两年半多的时间,导致车站无法正常运营。据介绍,交运集团想补偿给陈某一万元,但陈某一家要求补偿七八万元,陈某丈夫认为自己一家已经为将车站改造为商店付出了大量精力和财力,不能白白放弃,拒绝搬离。自2013年法院判决后,陈某一家拒不履行判决,几次协商也没有达成和解。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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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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