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买菜可索追溯码凭证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作者:乔秀峰 2014-03-28 11:31:00
半岛都市报3月27日讯(记者 乔秀峰) 近日,青岛市商务局编制了《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市地方标准。据了解,该规范是全国范围内首部贯穿鲜活农产品从生产到流通各环节的全产业链管理规范,其中不少标准高于我国现行的国家标准,并借鉴了一些出口农产品的标准和规范,还首次把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纳入到管理规范之中,从源头开始,保证市民餐桌上肉菜的安全。
《鲜活农产品生产流通管理规范》青岛市地方标准分为蔬菜和猪肉两大部分。在蔬菜部分,规定了新鲜蔬菜从选种、播种、施肥、用水、病虫害防治、采收,到包装、贮藏、运输、交易、追溯等各个环节的技术管理要求。而在蔬菜流通过程中,规范要求禁止用污水洗菜、禁止用水浸泡,蔬菜应与水果、肉类、水产、畜禽等分区销售,同时单独设立净菜、包装蔬菜销售专区,推广净菜上市。批发市场检测室须配备9名以上的专治蔬菜检测人员,农贸市场和商场检测点须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或兼职蔬菜检测人员,批发市场每天对重点蔬菜品种进行全批次农残快速检测,农贸市场和商场每天对重点蔬菜品种进行抽样农残快速检测,对检出的不合格蔬菜予以销毁,并填写销毁记录。另外,鼓励个人到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购买蔬菜时,索要带有追溯码的购买凭证。
在猪肉部分,对在青岛市境内或进入青岛市销售的生猪养殖场、屠宰企业及产品运输、贮藏、销售单位进行了全面规范,涉及饲养、饲喂、动物防疫 、饲料使用、兽药使用、检疫 、运输、猪肉生产、备案登记、查验换证、批发零售、追溯等所有领域。
在生猪运输过程中,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当及时清洗、消毒。运输途中,不应在疫区、城镇和集市停留、饮水和饲喂。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兽医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屠宰企业的产品进入市区销售时,其直销机构或其代理商应当到指定的入市备案登记查验换证点进行查验,对各项证件及数量进行现场核对和进行必要的产品抽检,对符合要求的产品,凭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瘦肉精 ”检测合格证换发销售凭证,严格禁止场外批发。
责任编辑:李敏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