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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单”信息无法共享 社会征信何时能互通互联

来源:大众网-大众日报   作者:   2013-04-09 08:19:00

    让失信的人寸步难行,需要有完备的诚信档案作为支撑。记者调查发现,公证、执行、检察、金融等不少系统都建立了自己的“黑名单”,将不诚信者列入其中予以惩戒。然而,各个系统各自为战,“黑名单”之间的相互联网迟迟不能实现,成为眼下社会诚信建设的一大遗憾。

  1680人列入公证“黑名单”

  前几天,文登市一位自称张亮的村民带着村干部来到市公证处,称其父亲去世,只有自己一个孩子,要求办理继承公证。细心的公证员感觉张亮和村干部表现很不自然,且提供的户口等资料不全,于是到张亮所在村实地调查,最终查清张亮有兄弟姊妹4人,其行为属于骗取公证书的违法行为。于是,文登市公证处拒绝为其办理公证,并将张亮列入全省的公证“黑名单”。

  据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处长李邦喜介绍,由于各个公证处公证的效力是一样的,如果没有公证“黑名单”,当事人在这个公证处申请虚假公证被识破,可能会到另一个公证处再寻求公证。被列入公证“黑名单”后,公证处受理公证申请时一查便知,就避免了虚假公证二次申请的问题,而且被列入“黑名单”的申请者其他公证申请也会被严格审查。4月8日,记者在省司法厅采访时看到,被列入“黑名单”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虚假申请事项等一应俱全,全省已经将1680名弄虚作假者列入公证“黑名单”。

  彼此分割的信用记录

  目前,全国法院执行系统实现了联网,山东法院每年都将20万件执行案件录入这一系统。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进入这个系统进行查询,任何其他单位和个人有无被执行信息都一览无余。我省检察系统也设立了行贿“黑名单”,凡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都被列入其中。开通行贿档案查询系统至今,全省共受理行贿档案查询十几万次,被查询单位、个人数十万人次。如平原县人民检察院在对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因采购环卫车辆及设施工程项目申请查询时,发现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行贿罪被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平原县检察院迅速将查询结果反馈给县政府采购办,采购办及时取消了该公司的投标资格。

  检察机关有“行贿人黑名单”,法院有“执行黑名单”、金融部门推出了“银行信用黑名单”,甚至通讯公司、航空公司等也都建立了自己的“黑名单”……一时间,“黑名单”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作为一种信用记录,很多“黑名单”起到了不小的惩戒作用,例如“执行黑名单”让一批“老赖”不敢去高档场所消费,而“银行信用黑名单”使得一些企图欠债不还的人再贷款举步维艰,“行贿人黑名单”则让一些依靠腐败来发财的商人断了再发不义之财的后路。

  跨部门联网难在哪

  “如果将各个系统的‘黑名单’联网,诚信档案将会更全面。有了统一的档案,失信者一次失信,就会处处受阻,寸步难行,这对失信者的威慑力度将会更大。”省法院执行三庭庭长侯希民认为。据悉,目前各个系统之间“黑名单”信息共享机制匮乏,相互之间没有实现联网,导致失信者在一方面失信后,在其他方面仍然可以畅通无阻。如行贿者在招投标时会受到限制,但是贷款时却不会因行贿受影响。

  华为济南分公司软件工程师尹卫健介绍说,从理论上讲,数据库存储结构相同的话,相互之间联网是可以实现的。那么,“黑名单”联网难在哪里?省司法厅公证处的王德宏认为,各系统实现联网,为当事人建立完整的诚信档案,这是大势所趋,也是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途径。公证系统曾经和其他系统商谈建立“黑名单”联网机制。经过商谈发现,由于没有事前的沟通,双方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施都不匹配,在技术上联网存在一定难度。因此,实现相互联网的前提条件,是在系统建设时采用统一的标准。

  侯希民介绍说,既然全国数千家法院都能实现联网,那么实现跨部门的信息联网也是可以实现的。目前,基于工作的需要,像政法、金融等系统也都在自发自觉地互相加强联系,积极进行信息共享。政法、经信、金融等行业的主管部门都尝试过在一个大系统内实现联网。从实践来看,大家担心联网后会造成公民隐私的泄露。在隐私的界定上,需要法律法规的进一步规范,比如行贿、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等行为,本身就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就不应该属于隐私的范畴。再者,信息联网需要政府统一组织实施,靠单个系统和主管部门难以协调整个社会征信系统的建设。

吴立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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