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农民卖假名牌羊毛衫案续:终审维持原判罚199万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   2012-09-25 08:11: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据《三湘都市报》报道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湖南郴州农民李清卖山寨羊毛衫遭遇“天价罚单”一案,在今年5月重审判决结果出来后,李家上诉至内蒙古高院。22日,记者了解到,对于李家的上诉,内蒙古高院日前已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3日上午,李清的代理律师王福奎表示,虽然现在已经有终审裁定结果,但自己仍然坚持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王福奎说,首先是案件管辖权,一审法院(鄂尔多斯中院)对本案无管辖权,侦查和公诉、审判均违反法律的管辖规定。
  记者在终审裁定书上看到,公安部经侦局下发的《关于下发假冒“鄂尔多斯”商标案件管辖问题的意见通知》规定,在主要犯罪地(湖南郴州)公安机关不持异议的情况下,鄂尔多斯经侦支队有权依法侦办此案,鄂尔多斯人民检察院、法院也能行使检察权和审判权。
  王福奎介绍,李清只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而不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此外,李清提供周金柱(同案被告)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应该算立功行为。但终审裁定对于这两项上诉理由及辩护意见,均未予采纳。
  对于终审裁定结果,李清的妻子李红英很无奈,她表示这个案子拖的时间已很久了,但自己会坚持下去,不会放弃,将提出申诉。鉴于自家经济状况,目前代理律师已答应免费帮其申诉。
  >>案件回放
  2010年8月,湖南郴州市桂阳县农民李清在郴州市富民市场租赁了一个店铺经营羊毛衫,从浙江省桐乡市的小作坊订了一批羊毛衫在网上和实体店出售,包括假冒的“鄂尔多斯”“恒源祥”等品牌。2011年11月,李清因“假冒注册商标罪”被鄂尔多斯中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151万元。“天价罚金”引发公众关注。2012年4月,李清一案进行了重审开庭。2012年5月,李清案重审宣判,李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99万余元。

曹亮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