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

投稿信箱: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 国内新闻

中国推行药品安全"黑名单"制度 药企违法成本大增

来源:中广网   作者:   2012-08-17 08:10:00

第五媒体 第一时间 彩信发送 每天两期 移动用户发送短信QLWB10086轻松定制
每月资
费三元

    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将于10月1日起实施,这意味着我国药品安全管理正式引入“黑名单”制度,严重违法企业和相关责任人员的信息将会在网上公示,并受到重点监管。
  哪些企业有过制售假药的不法行为?哪些单位生产过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医疗器械并造成过严重后果?从10月1号起,您就可以在网上找到详细的信息。进入“黑名单”,也意味着生产经营者将被增加检查和抽验频次,实施重点监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王良兰:针对企业,比如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被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被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的都要被纳入“黑名单”。《规定》当中还专门列出了针对个人的规定,就是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受到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处罚的责任人员,也应当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
  《规定》要求省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其政务网站主页的醒目位置设置“药品安全‘黑名单’专栏”,并由专人管理、及时更新。监管部门在办理药品、医疗器械相关行政许可事项时也会对相关信息进行审查。“黑名单”制度的推行将使药企的违法成本大大增加。
  王良兰:我们希望通过“黑名单”的建立,形成一个全社会的监督合力,有效震慑违法行为,能够完善行业的进入和退出机制,督促企业全面履行自身的质量安全责任。

曹亮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