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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站里的骗局:帮忙改签车票是假 骗走银行卡是真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黄娜   2014-08-11 09:46:00

关键词: 张某 银行卡 陈某 车票 判处被告人

  原标题:帮忙改签车票是假骗走银行卡是真

  火车站一见如故,家长里短胜似亲人,原来是三个陌生人给设的局。

  张某怎么也想不通,自己怎么会乖乖拿出银行卡,还被套出了密码。

  日前,郭某、邓某、陈某站到了嘉兴南湖法院的被告席上,接受法院的宣判。

  去年10月22日,张某在火车站等车,邓某上来搭讪,“好巧啊,你也去汉口啊。”

  这时,陈某假装不经意间走过,也加入聊天中,“我也要去汉口,听说这火车要晚点三、四个小时。”

  一听晚点,张某急了,开始抱怨起来。

  “我火车站有认识的人,可以帮忙改签。”陈某带着两人去车站对面的公园找“售票点工作人员”。

  早已等候在公园的郭某故意当着张某的面对邓某说:“我先带你去改签吧。”过了一会儿,两人回来,说改签成功了。

  “手续费只能刷卡付,只要带着银行卡就可以改签。”郭某让张某跟着自己走。

  张某浑然不知已落入圈套,当即拿出两张银行卡,还被套出了密码。

  郭某又说,不能用外地的银行卡,只能用当地的。邓某好心地拿出自己的银行卡给张某,“你先用,待会给我钱就行。”张某稀里糊涂地把自己的两张银行卡交给了邓某保管。

  见郭某带着张某走远后,邓某和陈某便上了事先叫好的出租车离开。随后,郭某找借口甩掉张某也来会合。三人来银行自动取款机从张某的卡上取走了里面的钱。

  之后,三人又用同样的方法分别从另外两名被害人的银行卡上窃取了3000元、1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陈某、邓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郭某、邓某、陈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一年五个月、一年二个月,分别处罚金25000元、24000元、22000元。

  本报通讯员 南轩

  本报驻嘉兴记者 黄娜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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