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旅游实为推销——石家庄市旅游局发消费警示
来源:燕赵晚报 作者:翟开矿 2014-03-13 10:46:00
临近3·15,石家庄市旅游局旅游质监所发布旅游消费警示:非旅行社组织的免费、低价旅游团暗藏陷阱,广大市民应拒绝参加,尤其是中老年人要避免上当。
市民孙女士一年中参加过几次销售公司组织的免费旅游,每次同行的都有二百多人,都是中老年人,行程安排里除了爬山,就是听讲座。组织者的重点是卖药,推销所谓的高科技药品。一个疗程的药,少则就要花三四千元,比实际参加旅游团贵出好几倍。
据了解,近年来,参加非旅行社组织的“免费旅游”上当者并不在少数。而从景区近年来的反馈信息看,这种情况确实也不少。像石家庄、保定等周边景区,只要具有一定接待量,有会议或娱乐场所,都接到过这样非旅行社组织的团队。平山一景区负责人透露,旅游淡季时,非旅行社组织的旅游团,最多能够占到景区客流量的1/3。她曾经看到某公司的销售员晚上拿着一摞洗脚盆挨个房间敲门,挨个给老人洗脚。感动的老人说,儿女都没对自己这么好过,很爽快地买了2万元的保健品。
“一些没有旅游经营资质的单位或个人,企图通过非法经营组织旅游牟取利益。多打着商业机构、学校、保险公司、银行、婚介所、村镇等名义非法涉足免费或低价旅游经营活动。”石家庄市旅游质监所有关人士表示,他们有的打着医疗保健的旗号吸引中老年人进行“健康之旅”,目的就是在旅游过程中推销其销售保健品;有的则以打折促销活动推出购物赠送旅游券,最终让消费者花大价钱购物或买保险。而且通过利用亲友、熟人间的信任为掩护。
这些单位不具备经营组织旅行社业务的资质,没有旅游经营许可证,更不会签正规旅游合同,不办理国家强制要求的旅行社责任险,一旦发生意外,消费者难以得到及时救助与赔偿,自身权益得不到保护。
市旅游质监所提醒广大市民,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要参加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组织的旅游活动。市民参加旅游活动时,应当将旅游产品的品质、旅游服务质量和价格进行综合考虑,警惕以“赠送”、“低价”等为卖点的宣传,以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同时,参加旅行团,市民一定要到旅行社办公场所,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对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价格、食宿、交通以及违约责任等进行约定,并由旅游者本人签字和加盖组团社公章,双方各持一份。市民应仔细审核合同内容,了解清楚后再签字。 (记者翟开矿)
责任编辑:安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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