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交警公布2018年第一批酒驾名单 31名“酒司机”上榜

2018-01-02 16:14:00 来源: 青岛大众网 作者: 刘宇昕

  大众网青岛1月2日讯记者 刘宇昕 通讯员 栾心龙)随着2018元旦到来,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将在新的一年里继续保持对醉驾、酒驾的高压整治态势,并向社会实名曝光酒司机。1月2日,市公安交警部门发布了2018年酒驾“第一曝”名单及案例,此次曝光的31名“酒司机”是交警部门近期查获的。在这些酒司机典型案例中,有实习期酒驾的快递员,有酒驾三轮摩托闯隧道的,有酒驾发生事故还“耍横”的,甚至还有酒后无证套牌上路的……青岛交警表示,醉酒驾驶是犯罪行为,醉酒驾驶非营运机动车的,将被吊销驾驶证,同时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一配图:魏某正在接受酒精呼气检测。

  案例一:快递员酒后驾车实习期驾照被吊销
  2017年12月30日晚,黄岛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民警在东岳中路与珠山路设点开展酒驾等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当晚21时,一辆车牌号为鲁B2U30H的小型普通客车驶过检查点时被拦停,驾驶员魏某神情紧张,经过民警询问,魏某承认自己“稍微喝了一点酒”,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酒精检测,系酒后驾驶。
  据调查,魏某是一名快递员,当日几位朋友邀约晚上一起喝酒庆祝元旦,辛苦了一年的魏某在酒桌上感慨万千,便和朋友一起喝了四瓶啤酒,一直喝到九点,本来以为天色已晚,不会有交警查车了,魏某便心存侥幸驾驶一辆小型普通客车行驶到东岳中路与珠山路路口时,遇到民警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以酒精检测器检测出魏某涉嫌饮酒后驾驶,随即对其进行了酒精呼气检测,魏某拼命对民警解释说自己只是“稍微喝了一点酒,并不影响开车”,检测结果显示为52mg/100ml,系酒后驾驶。而且魏某当时仍处于实习期内,还差3个月便满一年了,因酒后驾车,其驾驶证被暂扣6个月,罚款1000元,并且C1驾驶证被吊销。魏某得知后后悔不已,“我是一名快递员,这次酒驾被抓,半年都不能送快递了,也许只能辞职了,更别说还得交罚款,重新学习,没想到一次酒后驾车让我付出这么大的代价。”

案例二配图:酒驾司机正在接受检测。

  案例二:过节酒后驾车上高速
  2018年1月1日,交警胶州湾高速公路大队二中队民警在胶州湾高速高新区收费站设岗查车,14时20分许,民警在检查过往车辆时,一辆鲁B牌照小型轿车驶入了民警视线。民警发现司机孙某在检查过程中,目光恍惚不定,似乎有意躲避与民警的正面直视,就连回答民警询问也是将头有意转向别处。凭借执法经验民警断定该司机有问题,随后对其进行了酒精呼吸检测,测试结果为34mg/100ml,达到了酒后驾驶标准。但是,副驾驶上的妻子当天并未喝酒且还有驾照。
  孙某称,元旦这天其与妻子一起回老家看望父母,一家人团聚非常高兴,中午就陪着老父亲喝了几杯,而后一觉睡到下午,要回家时感觉自己喝的少加上睡了一觉,觉得开车应该没什么问题,就这样开车上了高速,没想到在收费站口被民警当场查获。民警询问其妻子为何不代为开车时,其妻子回答“他喝的少又睡了一觉,我也感觉没什么事。”

案例三:查酒驾现场。李沧酒驾案例配图2

  案例三: 90后小伙儿成新年“第一醉”
  2018年元旦,交警李沧大队在黑龙江中路北崂路桥上设岗夜查,严厉查处节假日酒驾等违法行为,期间查获新年首例醉酒驾驶员,其呼气检测值高达196mg/100ml。当晚23时10分,一辆车号为鲁B1GJ31的白色雷诺小型轿车沿北崂路东向西行驶左拐至黑龙江中路时,迎头碰上不足十米处交警在夜查,该驾驶员将车从中间车道变道至右侧车道,靠路边停下。执勤民警见形迹可疑,立即上前进行询问,车窗打开的刹那,车内飘出了浓重的酒气,车内还搭载着两名醉醺醺的乘客,驾驶员张某某坚称自己没有喝酒,乘客也醉眼惺忪的作证驾驶员没有喝酒。随后交警对张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其呼气酒精含量高达196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执勤民警立即将张某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这名90后小伙欢度元旦嗨过了头,交法意识淡薄,醉驾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待血检结果确定后,将因其醉驾面临承担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严惩。
  案例四:酒后骑着三轮摩托闯进隧道
  1月1日,胶州湾隧道内驶进一辆三轮车,为了确保隧道内的行车安全,隧道中队民警发现后立即将该车查扣,但驾驶人身上飘散的酒气,表明了该事件不仅是骑摩托车闯进隧道那么简单。
  1月1日晚8时,海底隧道青岛通往黄岛方向,一辆摩托车无视禁令标志竟然在隧道内驰行,经过收费站时被交警市南大队隧道中队执法民警拦下,在于执勤民警的对话中,二轮摩托车驾驶人口中呼出的酒精气味,立即引起了执勤民警的注意并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检测,显示驾驶人郭某某体内乙醇含量为检6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摩托车。经了解,郭某某承认中午与朋友聚会时喝了点啤酒 ,因为晚上要回黄岛,为图方便冒险驶入隧道。根据《青岛胶州湾隧道管理办法》规定:摩托车、拖拉机、货车、轮式和履带式专用机械车禁止进入隧道(因应急等特殊情况经公安机关批准的除外)。二轮摩托车驾驶人郭某某因违反禁令标志,罚款200元,记3分,酒后驾驶摩托车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合并罚款1200元,驾驶证记15分,同时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

案例五:酒驾查处现场。

  案例五:酒驾溜车还“耍横”,醉酒司机面临重罚
  2018年1月1日,新年第一天,交警崂山大队执勤民警坚守岗位,开展执勤执法活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晚20:00许,崂山交警在劲松七路与银川东路路口设卡布控,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3时许,民警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深圳株洲路口有疑似酒驾的司机,并溜车发生轻微刮擦后还态度很横,并且说话过程中有浓浓酒味,民警立即前往该路口,对驾驶员进行吹气检测,检测结果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驾车,随后民警将其带至医院抽血做进一步检查。后经核实,驾驶员牛某将因醉酒驾驶机动车面临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6个月以下拘役的严厉处罚。

案例六配图。

  案例六:酒后无证驾驶套牌车上路,遇检查疯狂逃窜
  12月28日晚,青岛开发区交警大队二中队组织警力在前湾港昆仑山路口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晚10时许,一辆黑色奇瑞轿车发现前方有执勤人员后迅速加速行驶,在行驶至卡点处发现无法闯卡后又疯狂倒车,之后冲入旁边的一处大院内。民警带领执勤人员迅速赶到院内并将驾驶员控制,随后将器车辆暂扣并将驾驶员带回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
  经吹气检测,该驾驶员王某体内酒精含量为37.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发现,王某驾驶车辆悬挂的号牌与登记车辆不符,同时王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据王某交代,当晚与朋友喝酒后看到交警查车,知道自身的问题很多,加上又喝过酒才做出了大胆的举动,现在也是非常后悔。最终,王某因套牌、无证、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被青岛开发区警方依法给予罚款425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附:青岛交警2018年首批曝光部分查处酒司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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