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下午,市政府、青岛警备区联合召开“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会议暨征兵宣传进高校启动仪式”,全面启动我市大学生征兵工作。
会议指出,今年大学生征兵工作要着力实现 “三个突破目标”,即大学生兵役登记要达到100%,大学生预征报名要达到2%,大学生征集比例要至少提高3%,确保圆满完成征兵任务。记者从市征兵办获悉,截至5月8日16时,全市网上兵役登记61777人,其中18岁青年登记35650人,兵役登记率为92.35%;网上应征报名12341人,其中大学生报名2448人。(记者 于顺通讯员 陈兵 王竹善 摄影报道)
区﹙市﹚征兵政策咨询电话
市南区征兵办:82966722
市北区征兵办:85801319
李沧区征兵办:87611040
崂山区征兵办:88896738
城阳区征兵办:87868700
黄岛区征兵办:86989838
即墨市征兵办:88511644
胶州市征兵办:87213493
平度市征兵办:87364221
莱西市征兵办:88405036
大学生征兵有关政策
★征集基本条件
●男兵征集对象,为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优先征集大学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刚被录取的高校新生入伍。年龄要求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可以放宽至24周岁(也就是大学在校生到22周岁,毕业生到24周岁)。
●女兵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年龄要求为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18至22周岁。
★入伍优惠政策
●可以提干。三本以上学历毕业生,入伍一年半,年龄不超过26周岁。
●可以报考军校。大学在校生入伍后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义务兵第二年和士官第一年2次考学机会。专科毕业生还可参加专升本考试。
●可以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的,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推荐对象。
●可以优先选取士官。对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大学毕业生士兵,优先选取士官,并参照直招士官有关规定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即大专学历士兵服役2年后直接选取为中士第一年;本科学历士兵服役2年后直接选取为中士第二年。
★可获国家补偿
●国家补偿资助入伍大学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学费 (本专科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年不超过12000元)。
●政府发放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不低于上年度“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进行发放(2015年发放标准在17000元左右)。在青入伍的大学生再增发30%(含毕业生、在校生和大学新生,在青入伍大学生两年优抚金至少可拿4.5万元)。
●政府发放就业安置补助金。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部队按照每年4500元标准发放。在青入伍的在校大学生退伍复学的,政府参照青岛市城镇户口标准发放一次性退役安置金,可达3-5万元。
●享受军人津贴待遇(义务兵第一、二年津贴分别为750、850元)。
★退役后有优惠
●在招录公务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优先录用(聘用),在军队服现役经历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
●入伍大学生享受保留学籍、入学资格政策。
●退役大学生在参加研究生考核、专升本、专业选择等方面享受国家规定的优待政策。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享受就业服务、小额担保贷款、个体经营减免费用和税收以及免费参加一次职业教育或技能培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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