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商街

李沧宝龙游乐设施存安全隐患 已被责令拆除

来源:新闻   作者:   2016-07-19 09:33:00

关键词: 宝龙;设施;拆除

  暑假来临,很多家长都计划着利用周末时间带孩子出去玩。如果无法出远门旅行,家门口的商场也是不错的选择,更何况现在很多商场中都设置了游乐区域,无论是充气城堡还是旋转木马、海盗船,都是孩子们最喜欢的游戏。近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部分商场中的游乐场所进行了检查,发现在宝龙城市广场中发现了两处存在安全隐患的游乐设施,已经责令将其拆除。

  游乐设施未登记被责令拆除 

  7月4日,全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就正式开始了暑假生活,商圈中的游乐场因为距离近、设施全面很受家长和孩子的欢迎。但近日,李沧区市场监管局对管辖内可能安装大型游乐设施的商场进行检查,其中在李沧区宝龙城市广场,安全监察人员发现室外一台“UFO旋转飞碟”运行异常,安全保护装置部分功能失效,另外还有一台室内的“小蹦极”未检验、未取得《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安全监察人员责令运营单位拆除了“UFO旋转飞碟”并关停了“小蹦极”。而“碰碰车”“海盗船”和“立环跑车”三个游乐设施则是已经登记备案过的。

  16日中午,信网在宝龙城市广场内并没有看到“小蹦极”的设施,原先安装“小蹦极”的位置已经成了一块空地,室外的游乐场也未见“UFO旋转飞碟”。

  “不是设备不合格,是因为游乐场要更新设备,将旋转飞碟撤走了。”室外游乐场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场内所有的游乐设施都是安全合格的,也已经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了登记,“登记证书都在老板手里,老板现在出差了,现在看不到。但是每个游乐设施入口都挂着牌子,出厂信息都能看到。”

  在立环跑车的围栏上的确有一块铭牌,上面记录着该游乐设施的主要参数,包括地面外廓、轨道全长、运行速度、轨道高度等信息,铭牌下方还有厂家的地址和联系电话。

  现场未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 

  室内嘉文梦幻王国的工作人员也表示,游乐场中的设施并不属于大型游乐设施,不需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但是这些设施都是有安全合格证明的,入驻宝龙时已经提交给了商场,现场也摆放了营业执照。”工作人员表示,想要查看设施的证件,还需要联系宝龙城市广场的工作人员。

  当信网找到宝龙城市广场前台的工作人员想要了解商场内游乐设施的安全情况时,工作人员只表示现在是周末,商场的负责人都在没有上班,所以无法联系相关人员查看证件材料,“如果要了解这件事情,还是等下周一或者周二上班以后吧。”

  7月18日上午,信网再次拨打李沧宝龙城市广场的电话,询问相关游乐设施的安全检查情况,但截至发稿,信网都没有收到任何回复。对于之前没有《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的游乐设施为何能够在商场的游乐园中运行,宝龙城市广场方面也未做任何解释。

  宝龙城市广场设两处游乐场游客不少 

  16日中午,信网来到李沧区宝龙城市广场,虽然已经是午饭时间,大但游乐场里的孩子数量并不少,还有很多家长也陪着孩子一起在游乐场里玩耍。

  与专门的游乐场所不同,这些游乐场大多只是租用了商场的场地,游乐设施的选择和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都受到了商场场地的限制,经营和收费也是单独的。

  “宝龙的游乐场我们常来,但一般只会让孩子在充气城堡里玩一会,不会乘坐那些大的游乐设施。”孙女士家离宝龙城市广场仅隔着一条马路,平时她常带着4岁的外孙到商场里玩。信网看到,宝龙城市广场内有一条宽敞光滑的走廊,两侧也没有正在营业的商家,不少家长都从游乐场里租用了电动车让孩子在这一区域玩耍。电动车上一般只有孩子一人,家长或者在售票处远远地看着,或者跟在电动车后面走,电动车的速度和方向都是有孩子自己控制。不少从此经过的顾客都得小心避让,唯恐被电动车撞到。

  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市民,游客游玩前应看看现场有没有粘贴使用登记标志和检验标识,并确保其在检验有效期。使用登记标志和检验标识齐全,并且在检验有效期内的设备可以安全使用。没有登记,没有检验或者超检验有效期的务必不要使用。

  信媒体记者 于晓

http://www.qdxin.cn/xin/2016/78776.html

 

初审编辑:高忠业
责任编辑:李佳宁

热点图片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