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王秀洁
责任编辑:李佳宁
大众网记者 毛道光 青岛报道
12月9日晚,交警市南大队宁夏路中队在宁夏路与吴兴路的交汇口设卡,进行夜间违法行为的查处。21时5分许,一辆白色的小型客车沿着宁夏路由西向东缓缓驶入检查点。现场警力对该车驾驶员进行了初步酒精呼气筛查,结果发现驾驶员存在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遂交警要求驾驶员下车接受更为精确的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83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交警依法将该驾驶员于某某带至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据了解,于某某在当日的下午与四位朋友在云南路的某家饭店聚餐,期间他喝了一瓶老酒。聚餐结束后,他自觉已经清醒,便心存侥幸地驾车回家,不曾想到被交警抓个正着,于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深感悔恨。
交警部门再次发出提醒:酒后驾驶是极其危险的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为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广大驾驶人应坚决杜绝酒后驾车的行为。在亲友聚会或应酬需要喝酒时,应选择搭乘出租车或寻找代驾服务,确保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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