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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赵勇
大众网记者 高瑞嵩 青岛报道
金融作为服务实体经济的血脉,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有着重要推动作用。金融监管作为监督和管理金融行业的机构,具有金融政策法规宣传、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协调地方金融改革发展等诸多职责,是规范和维护金融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
青岛金融监管局按照上级关于机构改革的相关要求,迅速转变身份、履行职责,切实把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到青岛金融监管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让金融服务真正为实体经济发展把薪助火,为人民美好生活赋能助力。
记者从12日青岛市召开的“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 金融支持青岛经济稳健向好、进中提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在机构改革后监管履职的第一个完整年度,青岛金融监管局各项工作均取得了实质性成效,切实履行了金融监管服务地方发展的职责。
目前,青岛金融监管局已完成了辖内黄岛、即墨、胶州、平度、莱西5家金融监管支局的筹备组建、机构挂牌和“三定”落地工作。形成了台账管理、督促落实、追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顺利开启辖区基层金融监管新局面。
党建引领 凝聚干事创业动能
坚持党建引领是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前提,青岛金融监管局坚持以高质量党建促进高质量金融监管,扎实推动党建工作提质升级。通过健全台账管理、督促落实、追踪问效的闭环管理机制,确保上级决策部署在青岛“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日常中,通过组织开展“金融工作政治性、人民性大家谈”,召开7类机构“听得见、听得进”恳谈会等活动,不断提升自身监管服务水平和聆听基层真实声音,以此推动金融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
此外,青岛金融监管局建立了“三个一”工作机制,要求辖区机构新任“一把手”到任后,召开一次专题党委会、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参观一次廉政教育基地,切实把党领导金融工作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为充分做好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相关工作,青岛金融监管局通过宣讲的方式,深入银行保险机构对金融文化、金融政策等进行巡回宣讲。在这个过程中,中国特色金融文化的内容被更多人深植于心,同时也拉近了监管部门与行业机构的关系,凝聚了推进中国特色金融文化健康发展的澎湃动能。
职责履行 护航产业发展提升
作为地方金融行业主管部门,青岛金融监管局既肩负对行业行为进行监督的责任,也承担对行业生态进行管理的责任。而金融行业所涉及的业态多样,除了银行之外,还包括保险企业、小额贷款企业、融资担保企业等,这就要求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用适时举措,才能真正发挥金融服务地方发展的最终目标。
实际中,青岛金融监管局按照国家金融监管总局要求,对各项政策的落实均保持积极能动效应。比如结合当下房地产调控相关形势,青岛金融监管局及时会同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将首套房、二套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15%。组织辖区商业银行完成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涉及存量房贷72.4万余笔、规模4310亿元。再比如,随着推进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白名单”扩围增效举措的实施,在前期会同青岛市住建局推送三批次64个“白名单”项目的基础上,推动辖区银行机构将2025年前到期的117个存量项目通过备案制方式纳入“白名单”。截至今年10月末,“白名单”项目共181个,审批授信809亿元。
一系列举措的及时落地,不仅为居民购置房产减轻了负担,同样给房地产市场注入了动能,促进了金融服务利民利企的实践性,为房地产行业发展提供了积极助力。
除了促使银行机构积极落实上级有关政策,青岛金融监管局还与保险行业保持密切联系,在农业保险理赔、海洋保险承保等方面进行有效监管。
例如入汛以来,青岛遭遇60年一遇的频繁强降雨,内涝叠加高温,导致玉米受灾面积大、范围广,对农业生产造成较大影响。为最大程度减轻损失,青岛金融监管局第一时间指导辖区承保公司精准施策、积极应对,全力做好玉米灾害应对处置和保险服务工作。秉持强化监管引领、突出风险减量、确保尽赔早赔的工作理念,共计估损金额达2.2亿元,有效补偿了玉米种植农户的经济损失、助力了农业生产恢复。
据了解,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青岛农险已为88.12万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115.78亿元,位居计划单列市第1位。
海洋作为青岛优势突出的产业新赛道,同样也是蓝色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涉海产业安全、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青岛金融监管局会同保险机构推出了一系列前瞻性产品与服务,也收获了丰硕的实际成果。
截至目前,青岛金融监管局已指导保险机构承保全国首艘10万吨级渔业养殖工船“国信一号”,提供风险保障超1200万元。承保远洋渔船70余艘,涵盖渔业加工、远洋捕捞及冷藏船等多个船型。
同时,包括“蛟龙号”“深海一号”“青消一号”“深蓝2-2号”等大国重器以及全球最大静音海洋综合科考船“东方红3”轮等30余艘海洋科考船也已在承保范围内,年均提供各类风险保障超8000万元。
一系列成果的涌现,既是青岛金融监管局职责的实际落地履行,也为相关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坚实的保障。
安全守护 确保金融秩序稳定
金融安全同样是行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因素,金融监管也负有金融风险防范与化解的职责。为有效预防和及时防范金融风险,青岛金融监管局通过建设“大消保”工作格局以及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构架起了坚固的金融保护屏障。
发挥金融保护作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重大的、复杂的系统性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以来,青岛金融监管局按照总局决策部署,与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青岛证监局分别签署金融消保合作备忘录,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沟通协作等配套机制;与政法、信访、属地街道等部门沟通协作,就跨行业、跨领域的金融消保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定期会商、协同施策等,共同构建“大消保”工作格局。
此外,通过联合市委社会工作部组建金融消保志愿者服务队伍,先后组织开展金融知识“五进入”、金融教育宣传月、金融消保县域行等集中性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能力;开通“金融消费者保护服务平台”网络投诉受理渠道,进一步提升12378热线接听能力,今年以来共接收办理各类金融领域资诉事项近10万笔。
多方协同发力,为消费者撑起保护屏障。青岛金融监管局积极推进央地协同,与青岛市公安局、人民检察院等部门密切合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大力推动“行刑衔接”机制落地,在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
值得一提的是,青岛金融监管局联合市公安局建设了占地近300平方米、实体化运行的青岛市打击保险诈骗犯罪中心。平台建成以来,累计核查保险欺诈线索1000余条,组织召开重点欺诈案件研判会议20余次,协助公安机关立案近30起,为行业避免损失超过1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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