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焕礼:青岛“4+1+N”模式助力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

2024-09-26 16:11:36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唐嘉宝

  大众网记者 陈晓 通讯员 刘丽丽 青岛报道

  近日,第四届海丝中央法务区论坛在福建厦门举行。本届论坛由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ICDPASO)主办,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承办,国际商事争端预防与解决组织秘书处协办,法制日报社、亚洲多元争议解决研究院(AIADR)、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SIAC)支持,主题为“法治保障改革 开放促进发展——以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服务保障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

  8日上午,作为论坛活动之一,由中国政法大学“一带一路”法律研究中心主办,法制日报社、法治网作为媒体支持的2024年“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会举行。

  发布会设置了圆桌访谈环节,法制日报社编委、法治网总裁万学忠主持圆桌访谈。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焕礼,君合律师事务所管委会成员、合伙人周辉,华商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执委会主任曾铁山,福建省律师协会副会长、重宇合众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涂崇禹,泰和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林啸五位嘉宾受邀参加了圆桌访谈。

  以下内容是山东省青岛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邓焕礼在2024年“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会圆桌访谈环节的发言节选。

  在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法律服务的需求是非常巨大的。如何以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助力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发展,这是大家共同面临的课题。在这个方面,福建的海丝中央法务区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典范,也提供了很好的借鉴。

  青岛市是“一带一路”新亚欧大陆桥经济走廊的主要节点城市和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城市,党中央赋予青岛建设上合示范区、打造“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的重任。近年来,青岛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突出涉外涉海优势,虚心学习海丝中央法务区的有益经验,采取“4+1+N”的模式,全力建设青岛中央法务区。

  “4+1+N”模式中的“4”,是指打造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上合法务区、金融法务区、自贸法务区。特别是在青岛市市南区的香港中路,聚集青岛国际商事法庭、青岛知识产权法庭、青岛海事法院、仲裁机构、涉海法治联盟等法务和泛法务资源,全力打造涉外法务区。今年2月28日,青岛中央法务区涉外法务区正式揭牌运营。揭牌运营以来,我们不断完善服务平台、创新服务机制,丰富涉外法律服务产品。在2024年“一带一路”法律服务典型案例发布会上,我们有三个案例入选,这对我们是鼓励、肯定,更是鞭策。

  “4+1+N”模式中的“1”,是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建设数字法务平台,打造数字法务区。

  “4+1+N”模式中的“N”,是指包括律所、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查明等在内的N家法律服务和泛法律服务机构。

  共建“一带一路”既需要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也就是“硬联通”,也需要包括法律服务在内的“软联通”。除了我们和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之间的交流合作、法律界和商界之间的融通,法律服务机构之间,高校和科研院所之间,以及各行业、领域之间,都应该加强合作,加强互联互通。同时,我们应立足本地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积极谋划差异化发展,彰显各自的特色和优势。

  关于合作,我有几点思考:第一,是涉外法治人才方面的合作。“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人才的培养需要时间。一方面要加大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力度。另一方面应加大人才共享的力度,特别要发挥好各仲裁机构人才资源汇集的平台优势。各家仲裁机构都聘请了大量的各行业领域的专家学者作为仲裁员,这些资源应该实现共享,以弥补涉外法治人才不足的问题。

  第二,要聚焦重点。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能力的提升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个方面应该加大合作的力度。通过合作实现资源整合,实现共赢。要多出精品案例,用这些精品案例引领示范包括律所在内的各个法律服务机构,提高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能力和水平。

  第三,最高水平的开放是制度型开放,最重要的创新是制度创新。我们要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积极参与、引领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规则的制定和解释。

  第四,要大力培养世界一流的仲裁机构和律师事务所,以及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在这个方面,也要处理好培养和引进的关系。首先要有开放的胸怀,加强与国际一流商事争议解决机构的交流合作。同时,我们要注重培养好本土的争议解决机构,提高我们在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话语权和影响力。

初审编辑:侯祥家

责任编辑:李佳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