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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瑞嵩
大众网记者 高瑞嵩 青岛报道
又是一年毕业季,走出大学校门的毕业生正在努力为社会角色的转换辛勤耕耘,“安居乐业”也在此时成为很多毕业生的期盼。
为加快建设更具竞争力的人才友好型城市,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集聚青岛市就业创业,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12部门于6月底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到底高校毕业生符合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资格呢?具体工作通知内容如下:
一、适用对象
来青岛市求职、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毕业3年内(含毕业学年)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毕业生)。
根据房源情况,优先保障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
毕业学年指学生在该学历教育阶段的最后一个学年,该学年自7月1日起开始计算。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起算。
二、保障待遇
来青岛市求职的,可申请享受累计期限最长6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如在青岛市实现就业创业,可再次申请租住,与之前住宿期合并计算,最长12个月。初次申请时已在青岛市就业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
免租金住宿保障政策与租赁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不可同时享受。
三、住宿标准
在房源保障范围内,采取“先约先住”的方式,按照“一人一间房”的住宿标准给予保障。入住期间房租、物业费、取暖费、网络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床品费全免。求职的,水费、电费在上年度青岛市城乡居民用水、用电平均值费用内的予以免除,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就业创业的,水费、电费全部自行承担。申请人在同一社区可免费领取一次单人三件套床品。
本通知所指“一人一间房”,即一个申请人可以享受租住一个单间的住宿待遇。免租金住宿保障住房只允许用于申请人本人的生活住宿,不允许申请人之外的其他人员同住,不得用于经营和其他用途。根据实际租住需求,采取分栋、分楼层或分户的方式,合理确定男女租住比例。
四、房源筹集和发布
免租金住宿保障所需房源,原则上从我市现有空置的租赁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国有平台所属闲置房产中统筹确定。按照总量控制原则,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国资委统筹保障全市免租金住宿房源,分期分批推出,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对外发布。
五、民生服务保障
在免租金住宿保障房源区域内打造“就享家”乐业社区,建设“就享家”乐业服务站,常态化开展求职招聘、就业帮扶、就业创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和特色主题活动,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运营,根据服务绩效给予运营补助。
六、经费保障
免租金住宿保障工作所需房租、水电暖网、生活垃圾处理、平台建设及公共服务区打造、管理运营服务、物业服务、房间配套、物联设备等资金,纳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部门预算安排,由市财政予以保障,采取预拨清算方式下达。
七、责任分工
免租金住宿保障工作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实施,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国资委统筹保障全市免租金住宿房源,市财政局负责相关资金保障,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行政审批局、市消防救援局等部门按职能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全市免租金住宿保障服务工作委托第三方运营。
八、附则
本通知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本通知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按职责负责解释。支持有条件的区(市)参照市级模式开展高校毕业生免租金住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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