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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青岛·海报新闻3月26日讯(记者 许传琳 通讯员 张海玉)端掉全国青少年活动营地违建“大杂烩”、拆除楼房平台阳光房、清理楼顶私搭乱建……过去一周,金家岭城管中队与麦岛城管中队执法队员一直忙碌在拆违现场。金家岭街道按照全区“全面抓落实,搞活一座城”攻坚行动部署要求,聚焦违法建设领域的痛点难点,开展违法建设治理“百日攻坚行动”。经过不懈努力,街道整治了多处违法建设,恢复了公共区域原本的环境面貌,维护了广大居民的共同利益。
倒排工期,向营地违建发起攻势
近日,位于海口路和香港东路交叉口的全国青少年活动营地存在大片私搭乱建的板房的信息受到广泛关注。据了解,全国青少年青岛活动营地成立于1988年9月,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多年以来,受职能弱化、设施设备陈旧等因素影响,营地主要依靠房屋和场地出租维持基本运营。
如今,这片区域环境脏乱差,影响了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周边城市会客厅高端定位极其不符。因此,金家岭街道下决心聚焦重点、难点、痛点、堵点,拆除这片海滨营地里的违建,改善环境卫生水平,提高金家岭的整体环境质量。
据金家岭中队队长朱光磊介绍,街道已将营地违建整治工作纳入2019年“全面抓落实,搞活一座城”的重点攻坚任务。街道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全国青少年青岛活动营地内违建整治方案》,成立了综合整治工作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完成了违建摸排、入户走访、下达通告、消除用电隐患等一系列工作,并于今年1月启动整治。截至目前,已拆除11处违法建设。
下一步,街道将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会同有关单位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联合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安消防、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精兵强将攻山头”的要求,组成“作战队”“尖刀班”, 发起攻势,联合作战,强力突破。
金家岭城管中队执法队员主动上门与业户展开沟通,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支持鼓励进行自拆,并对拒不配合的业户纳入失信体系。同时,倒排工期,制定作战图、施工表,以周为时间节点,具体到天,确保拆违工作在一周之内取得明显进展,3月底之前完成全部违建拆除并同步开展环境整治提升工作。
与此同时,举一反三,发起城市品质改善提升等攻势,还要同步做好“拆除+”,进行环境综合提升。违建拆除后,崂山区政府、团市委将对营地内外环境进行绿化、美化,为青少年开展活动创造良好环境。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大力推动营地转型发展,进一步巩固拆违成果,确保问题不反弹。
楼顶阳光房,发现即拆除
除了出击青少年活动营地的存量违建外,金家岭城管中队对小区新增违建也毫不容忍。经过排查,执法队员发现鲁商蓝岸丽舍小区一户居民在楼房平台上搭建了两处阳光房,破坏了楼栋原有的设计效果,从远处看去,阳光房与楼房显得格格不入,影响了小区整体美观。
发现之后,金家岭城管中队立即启动拆违程序,在对当事人劝说无果后,依法对此进行了拆除。记者从现场看到,中队派上了吊车,显示了向违建发起攻势的决心与态度。
另外,麦岛城管中队拆除了金地公寓小区楼顶一处8平方米的房子。原来,这是当事人前几年在楼顶搭建的厕所,硬性了楼房环境卫生,损坏了公共利益。
于是,麦岛城管中队组织工人师傅对这处违建进行了拆除,同时还用编织袋将建筑垃圾装好,并清理干净,避免给其他居民及小区卫生造成影响。
在“百日攻坚行动”中,金家岭街道两个中队将所有执法队员都划分到各个区域,落实责任到人,大家在所负责的片区反复巡逻,一旦发现新增违建能当场拆的就当场拆除。另外,执法队员也认真听取居民的举报和意见,得到消息迅速到现场查实真相,确属违建的也毫不留情。
街道近期的拆违行动态度与决心,居民都看在眼里,他们对整治环境的力度纷纷竖起大拇指。“整体来说,搭违建的是少数人,他们为了一己之利,损害他人利益,的确需要拆除整改,希望大家都以此为鉴,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文明的金家岭人。”锦园社区居民赵先生呼吁道。
“刚柔并济”,社区发挥调解作用
拆违建整环境,扮靓美丽金家岭,这不仅是街道及城管中队的职责,也需要社区及每一位居民积极参与和配合,大家应当齐心协力,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把金家岭建设得更加宜居宜人。
在以往拆违过程中,也有不少社区积极配合,用“柔”的方法与执法中队的“刚”相融合,最终达到整治违建的目的。
海青路社区海风花园曾有一处违规菜地问题久久不能解决,考虑到当事人是两位年迈的老人,执法中队为了避免当面与其发生冲突,便由海青路社区居委会主任赵淑艳出面协调。
赵淑艳多次上门劝说动员,每次都态度诚恳,对老两口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甚至从上午11点一直待到下午2点,多方面作居民的思想工作。期间,赵淑艳还与老人拉家常,增进与老人之间的感情。最终,老两口被感动,答应拆除菜地,还要认赵淑艳当“干闺女”。菜地拆除后,给小区增加了三四个车位的空间,其他居民不禁点赞。
在去年王家村社区拆违行动中,王家村社区全力配合,以“主人翁”的姿态积极投入到家园整治中来。社区两委成员、党员和居民代表纷纷签订了承诺书,带头拆除自己及亲属所建违法建设。同时,还提前为居民发放一封信,入户走访做前期思想工作。拆除过程中,遇到不理解的居民,王家村社区党总支书记周理亲自带队,不厌其烦地来到居民家里沟通,通过做思想工作,让对方意识到拆违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最终使其以大局为重,打通王家村的消防通道,改善王家村的整体环境质量。
相关链接——宅基地违法案件执法依据
《青岛市城市规划条例》第二条规定:“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一切新建、扩建、改建、翻修建设工程(包括地上、地下和水域的建设工程)应当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并取得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办理开工和占用、开挖道路及移栽、砍伐树木等施工手续”;第四十三条规定:“对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者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或者未经验线开工建设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停止建设活动;拒不停止的,作出决定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查封其施工设施和建筑材料,并会同有关部门拆除其续建部分,拆除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依据上述规定,对撤销镇建制设立街道办事处后,已属于城市市区范围并纳入城市规划区管理但集体所有土地性质尚未改变的村庄,农村村民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在宅基地上翻建房屋以及加盖二层的,应当依法向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办理相关手续;对未经批准或未按批准要求进行建设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依法予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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