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孙亚楠
责任编辑:李佳宁

大众网记者 王玮玮 青岛报道
3月12日是第47个中国植树节。为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工作,青岛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李沧分局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李沧区人民法院、李沧区建管局、青岛世园(集团)有限公司、李沧区园林办、楼山河水务资源公司、城乡自来水公司及盛太园山林养护公司在李沧区世博园生态修复基地联合开展“植”此青绿,补种复绿活动。植树现场,全体人员热情高涨,干劲十足,下苗、培土、浇水,分工协作,配合默契,全身心投入到植树活动中,三五人一组,合力栽植了海棠树苗30余株,一株株树苗迎风挺立,展现出勃勃生机。大家用行动践行“损害担责,修复优先”的原则,用“有价”赔偿护“无价”生态。
近年来,市生态环境局围绕生态修复主题,在全省率先组织开展全市范围生态环境修复示范基地建设,规范替代性修复方式,充分整合损害赔偿与法治宣传教育各种主题元素,统筹全市替代修复案例纳入基地管理,制定基地建设标准,推进生态修复效果视觉化、替代修复集中化、修复方式规范化、法治宣传多样化,确保损害赔偿责任得到依法追究,有效保障受损的生态环境得到修复。
市生态环境局李沧分局扎实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探索“一案双查”工作机制,落实案件线索常态化筛查工作方案,共办理案件40余件,积极与区人民法院联合建立生态修复基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模块,探索多种替代修复方式,逐步破解生态损害赔偿资金“该用不敢用”的痛点难点,保障修复和治理责任落实。
下一步,我们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府院联动,持续规范损害赔偿多元化替代修复方式,探索实施“前延+后伸”司法服务保障模式,努力开创生态修复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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