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2020年李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出炉!

2020-05-29 11:33: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曲顺

  大众网·海报新闻 记者 曲顺 青岛报道

  5月28日,记者从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微信“李沧教育”获悉,2020年李沧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办法正式出炉,2020年李沧区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切实维护适龄儿童的合法入学权益、规范学校招生行为为原则,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四个变化

  青岛二中院士港分校正式启用

  2020年秋季,新建青岛二中院士港分校将正式启用。该校是我市集团化办学探索创新的试点学校,是青岛市首所集小学、初中、高中学生于同一校园内的公办学校。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

  2020年计划招生小学一年级4个班,初中一年级2个班。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范围

  小学阶段面向全李沧区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入学儿童,初中阶段面向李沧区在籍小学毕业生。

  ※义务教育阶段录取方式

  报名人数不足学校招生计划,报名学生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参加电脑派位未予录取的,由区教体局统筹安置到未满招生计划的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同步招生,民办学校的招生条件、招生时间与公办学校同步。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小学按身份证号、初中按学籍号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的学生全部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经区教体局核实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可跨区市招生,但不得超出市域范围。

  开展公办小学分享学区试点

  分享学区是为解决个别公办小学临时性学位预警问题而设立。在保持小学原学区范围不变的前提下,按公平、相对就近、尊重学生监护人意愿、当年有效的原则,由区教体局依据当年入学网上报名情况,划定整个学区或学区内的部分区域为学区分享区域。分享学区的具体划定范围将于现场确认前对社会公布。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网上报名

  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幼升小、小升初)网上报名、审核、录取,为家长和学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小学网上报名开通手机端,增加志愿填报环节和初审环节。网上报名结束后,区教体局将对家长提报的信息进行初审,初审结果不通过的,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信息修改和补充。

  ※小升初由小学毕业生家长于6月3日(星期三)—8日(星期一)登录青岛市教育局政务网(http://edu.qingdao.gov.cn),确认学生信息后,自行填报初中入学志愿。

  招生计划

  2020年,李沧区小学一年级计划招生9000人,初中一年级计划招生5300人。

  招生要求

  保障入学权利。依法依规保障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李沧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区教体局审批。

  免试就近入学。根据适龄儿童人数、学校分布、所在社区、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合理配置本区教育资源,做好科学统筹调控,按照确保公平的原则,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免试、相对就近入学。

  依法有序招生。做好摸底工作,确保适龄儿童按时入学,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坚持阳光招生,建立和完善招生入学工作告知制度、诚信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有序,平稳顺利进行。

  规范招生行为。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招生“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各民办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规范招生行为,对于违反“十项严禁”、青岛市公民同招方案有关要求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的处罚。各学校要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做好学籍建档工作,确保“人籍一致”。

  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各种渠道、各种形式,向社会、家长广泛宣传招生入学工作的各项政策规定。开展政策宣讲会,通过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官方网站、“李沧教育”微信公众号两个网络平台,做好学校、家长两个层面的培训,为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扩大政策的知晓率。

  做好随迁子女就读保障。2020年,李沧区小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3500人,中学入学人数预计净增加约1200人,招生压力巨大。对于不符合入学政策的儿童,建议回原籍办理入学。

  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需要专人陪护,不能到校就读的残疾儿童可申请送教上门服务。符合入学条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可到普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可正常参加普通小学报名,学校必须接收。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残疾儿童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学区内公办学校或特殊教育学校提出申请,由李沧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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