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外来务工人员注意:子女入学办理房屋租赁证明需满一年

2018-07-09 17:2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静雅

  大众网青岛7月9日讯记者 王静雅)记者从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获悉,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接受在小学教育管理办法》的规定,外来务工就业人子女入学办理《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需满一年。《青岛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是孩子入学需要提交人必备材料之一。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提交以下证件:
  1、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2、租赁双方身份证明(属个人的提交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方不到场可提交个人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属单位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权属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或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原件〉)。
 办理地点
  市南区巫峡路9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一楼大厅30号窗口
市北区南京路236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登记一中心(阜外医院对面)
市北区重庆南路120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北登记二中心(麦德龙东侧)
李沧区峰山路117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李沧登记中心(八医对面)
市内三区可跨区办理 咨询电话:83662678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