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来源:大众网 2015-08-03 20:50:00
大众网青岛8月3日讯(记者 王永强 通讯员 王军政)夏季是细菌性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一方面是因为气温较高、湿度大,微生物容易生长繁殖,另一方面此时人体肠道防御机能有所降低,因此李沧区疾控中心提醒市民,在享受夏季各种清凉美食的同时也需注意饮食安全,谨防细菌性食物中毒。
常见的引起食物中毒的细菌有: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副溶血弧菌、蜡样芽孢杆菌等。由沙门氏菌引起的食物中毒是我国最常见的细菌性食物中毒,引起中毒的食品主要是动物性食品,病死牲畜肉、鱼、奶、蛋类和含有乳制品的冷冻食品等。水分含量多、蛋白质或淀粉比较丰富的食物最易使金黄色葡萄球菌繁殖并产生毒素,如蛋制品、糕点、熟肉类、乳制品等。沿海地区是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的多发地区, 引起副溶血性弧菌食物中毒的常见食物主要为贝、虾、蟹、鱼等海产品。剩米饭、剩菜、凉拌菜和调味汁等易受蜡样芽孢杆菌的污染。
细菌性食物中毒一般在用餐后4~10小时发病,高峰期出现在用餐后6小时左右。食物中毒症状以恶心、呕吐、腹痛、腹泻为主,往往伴有发烧。吐泻严重的还能发生脱水、酸中毒,甚至休克、昏迷等症状。进餐后数小时内一旦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就近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治,及时向李沧区卫生计生局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并妥善保存剩余食物、有关工具和设备,吐泻物等。
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应抓好防止污染、控制致病菌繁殖和杀灭致病菌三个环节。一是防止交叉污染:应重点防控食品、食品加工人员以及食品制作环境、工具、容器、设备、设施间形成的细菌性交叉污染,特别是要防止熟食品成品与半成品、食品原料间形成的交叉污染。二是妥善存放食品:熟制食品在10℃至60℃之间存放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60℃以上的集体用餐配送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4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保持在10℃以下的食品,其保质期应不超过烧熟后24小时。三是食品应烧熟煮透:食品加工时中心温度应达到70℃。长时间贮存的食品食用前应彻底再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以杀灭食品原料中的致病菌。四是彻底清洗原料:泡发干制原料或培养芽苗类蔬菜,应定期更换用水,避免有害细菌的繁殖。对于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用流动的洁净水多次清洗,去除存留在食品原料表面的细菌。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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