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食药监局推出“周四拍案”举措 定期曝光食安案件
来源:大众网 2016-08-31 15:53:00
大众网青岛8月31日讯(记者 刘梅)目前,青岛市正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为了奖优惩劣,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引导消费者择优淘劣、用脚投票。本月起,青岛市食药局推出“周四拍案”举措,曝光典型案例,对违法者警钟长鸣。
大商场里买到过期啤酒
2016年4月,市南区食药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发现大量过期食品。接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在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卖场的进口食品销售区发现了8听麦思小麦啤酒,规格为500毫升/听,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1日,保质期12个月,已超过保质期。
经查,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2日在其卖场销售的麦思小麦啤酒(规格500毫升/听)生产日期为2015年4月1日,保质期12个月,该啤酒已超过保质期。该啤酒售价为10.5元/听,卖场共有8听在售,货值金额84元。经查询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系统,当日未销售。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麦思小麦啤酒的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依据《食品安全法》,市南区食药局对青岛某商业有限公司处罚如下: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麦思小麦啤酒8听;2、罚款50000元。
小店里揪出108盒过期化妆品
2016年3月,黄岛区食药局接到电话投诉举报,称位于黄岛区灵山湾路某店铺经营过期化妆品。接到投诉举报后,黄岛区食药局执法人员随即组织进行现场检查,该店经营面积15平方米。检查时,刘某某正在店内销售化妆品;现场雅芳系列化妆品中 “新活肌底精华”等16种共108盒均超过使用期限。上述化妆品货值金额为4303元。由于没有销售记录和进货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二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2016年4月,黄岛区食药局对刘某某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雅芳系列化妆品“新活肌底精华”等16种共108盒。2.罚款人民币2151.5元(贰仟壹佰伍拾壹元伍角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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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举报也可能获奖
“市民举报的食品安全问题,一经核实无误,同样可以获得举报奖金。特别是我们加大了举报奖金发放力度。”市食药局工作人员说,根据青岛市出台的 《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举报人举报的详细程度,举报人可获得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0%-20%不等的奖励额度。 每次举报奖励最低金额不低于300元,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举报人有特别重大贡献的,经同级食安委批准,可不受此限制。此外,市民匿名举报并查处的案件,在结案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给予奖励。
市民可拨打电话12345举报。同时,也可以关注青岛食品药品监管“qd12331”官方微信,在页面的最下面一行中找出“微服务”,轻轻点一下,就会出现“我要举报”一栏,点击“我要举报”就会自动进入举报系统,市民按照上面要求填写投诉举报信息即可。
责任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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