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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药监上半年接食安举报6735件 83位市民获举报奖

来源:大众网   作者:   2015-07-27 14:09:00

关键词: 食安举报;举报奖金;市食药监局

  大众网青岛7月27日讯记者 王永强 见习记者 刘梅)昨日,青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布了今年上半年的食安投诉举报情况。据统计,全市共接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6735件,83名市民因为举报食安问题而获奖,单笔最大奖金额为1万元,共发出5万余元奖金。市食药监局今年新增了微信举报,2个月的时间,就收到了百余条食安举报微信。

  半年接收6735件食安投诉

  今年上半年,全市共接收食品药品投诉举报6735件。“相对于以往,今年的新特点就是一些市民开始用微信举报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到。据悉,今年4月28日,作为全国首个功能型的复合式食安官方微信,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官方微信开通了微服务功能板块,推出了微信举报等功能。市民只要在手机上发条微信,就能第一时间举报食药的安全问题。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微已经与原有的举报系统实现了无缝对接,凡是在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微上举报的情况,就会直接进入到举报系统,工作人员会在最短时间里进行信息核实处理。才短短2个多月,就收到了近百条食安举报微信。

  83名市民获食安举报奖金

  “市民举报的食安问题,一经核实无误,还会获得食品安全举报奖金,特别是今年我们加大了举报奖金发放力度。”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说,上半年,全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累计发放奖励资金5万余元,涉及案件83件,奖励83人次,单笔最大奖励金额一万元。

  记者了解到市民若举报成功,每次至少可以获得300元的举报奖励,最高金额一般不超过30万元。被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根据《青岛市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则由有关部门对按照违法案件进行定级,分别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举报,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一定比例奖励举报人,具体奖励额度按以下比例执行:

  一级举报: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20%奖励举报人;

  二级举报: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5%奖励举报人;

  三级举报: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3%奖励举报人;

  四级举报:按实际执行罚没收入的10%奖励举报人;

  微信举报无证办食堂获奖

  市民戴先生就是微信举报的典型例子。今年5月,市民戴先生了解到城阳区某单位食堂是无证经营。于是,就微信@qd12331,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微信举报。

  5年26日,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城阳区某单位进行执法检查,经查该单位食堂于2014年9月启用,一直没有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城阳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于2015年6月8日对当事人下达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经查证,举报人戴某某举报的食品药品安全违法案件属实。根据《青岛市城阳区食品药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第十一条第(四)款,确定为四级举报,按10%给予奖励,奖励金额2000元。

  “市民只要@青岛食品药品监管,不管发现了任何觉得是食安隐患的情况,都可以发微信给我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工作人员说到。微信举报操作起来也很简单,市民只要打开“青岛食品药品监管”官方微信,在页面的最下面一行中,找出“微服务”。轻轻点一下,就会出现“我要举报”一栏。点击“我要举报”就会自动进入举报系统,市民按照上面要求填写投诉举报信息即可。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王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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