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监督局抽检家庭式小旅馆 无证经营“异军突起”
来源:大众网 2016-09-20 21:19:00
位于康宁路上的小旅馆(图)
大众网青岛9月20日讯(记者 刘梅)9月20日,青岛市卫计委联合市北区卫计局及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区公安局对康宁路27号8号楼的5家家庭式小旅馆进行了联合监督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这些家庭式小旅馆存在诸多问题,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现场对5家不合格单位张贴了“立即停止住宿业经营活动”的通告,并责令其经营者立即按照卫生规范进行整改。自去年十月份开始依法对住宿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以来,全市卫生部门大约检查了2400余户,发现无证经营的有128家,已全部依法进行了取缔,行政处罚130余户。
执法人员现场对5家不合格单位张贴“停业”通告(图)
抽检现场三大问题凸显
检查过程中发现,位于市北区康宁路27号8号楼的5家家庭式小旅馆一致存在的问题有三个。第一,是未取得有效的卫生许可证,非法经营;第二,从业人员都没有取得有效的健康证;第三,没有对旅馆进行空气质量和客具的检测;个别旅馆还存在拖鞋不消毒的情况。针对这些不合格的情况,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现场对5家不合格单位张贴了“立即停止住宿业经营活动”的通告,并并责令其经营者立即按照卫生规范进行整改,切实做到依法营业、规范操作,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卫生许可证过期将按“无证经营”处理
记者了解到,本次监督执法检查除了检查这些家庭式小旅馆的卫生是否达标、消毒状况的优良之外,主要是为了检查三证(即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合格证)是否齐全。其中,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按照相关规定,经营者应在卫生许可证快到期之前,到相应的辖区的卫生机构进行续办。如果卫生许可证过期,执法机构将按“无证”对经营单位进行依法取缔。
“停业”通告(图)
已依法取缔128家无证经营商户
记者青岛市卫计委了解到,自去年十月份开始依法对住宿业进行专项执法检查以来,全市卫生部门大约检查了2400余户,发现无证经营的有128家,已全部依法进行了取缔;行政处罚130余户。“按照国家卫生部的相关规定,住宿业经营者应每年对空气质量和客具进行检测,所有的工作人员应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明;对重复使用的物品应进行消毒;应到相应的卫计局办理卫生许可证。”青岛市卫计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科科长王元林告诉记者。
责任编辑:刘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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