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注册

为民生 抒民意 解民忧 新闻热线:0532-80902818转808

投稿信箱:dzwqdz2012@163.com

当前位置:首页 > 健康 > 健康新闻

山东潍坊“毒姜”案两被告一审被判刑

来源:新华社   作者:吴书光   2014-04-02 09:22:00

关键词: 判刑 神农丹 周某 生姜产量 一审判决

  原标题:山东潍坊“毒姜”案两被告一审被判刑

  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近日对“毒姜”案作出一审判决,周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0元。赵学某等三人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周某经营一家果树技术服务中心,在明知“神农丹”(5%涕灭威颗粒剂)为剧毒农药,禁止应用于蔬菜和瓜果培植的情况下,仍违反潍坊地区禁止销售要求,私自销售。自2006年起,周某在未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大量购进“神农丹”销售给周边的农资超市和种植大姜的农民,于2013年案发前经营数额已达10万余元。被告人赵学某、赵振某、董某明知“神农丹”为剧毒农药,为了片面追求生姜产量,从周某处购进“神农丹”,将其用于生姜种植。

  鉴于四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且悔罪认罪态度较好,所种植的生姜已全部铲除,未持续造成恶劣后果,法院依法作出相应判决。

初审编辑:祝新
责任编辑:安玉生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图片切换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